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21:4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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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承担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工作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西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三),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西侧森源电气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张校伟

(2)电话号码:0374-6108288

(3)传真号码: 0374-6108288

(4)电子邮箱:hnsyzqb@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森源电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森源电气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58;投票简称:森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投票表决,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4年 月 日,本人(本公司)持有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或公司名称(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编号:2024-007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与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集团”)、森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汽车”)、河南森源集团高强电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强电瓷”)等关联方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4,410.11万元。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赵中亭先生、刘晓熙先生、刘轶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预计额度上限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森源集团、森源汽车、高强电瓷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及2023年度与森源集团、森源汽车、高强电瓷等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楚金甫

注册资本:人民币201,000万元

住所:长葛市魏武路南段西侧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机械产品、电器产品销售(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的不得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森源集团总资产618,052.73万元,净资产259,181.6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0,215.66万元,净利润51.03万元(以上为母公司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赵中亭先生担任森源集团董事职务,因此公司与森源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森源集团作为一家涵盖电气制造、车辆制造、新能源发电和投资金融四大产业板块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企业实力雄厚,完全具备相关履约能力。

4、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森源集团因日常经营合同纠纷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本次预计与森源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租赁房产和采购电力及物资等,属于以往年度已经发生并正常进行的商业行为,森源集团作为出租方等,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森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楚金甫

注册资本:人民币239,170.38万元

住所: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

经营范围:商用汽车整车、底盘及零部件、微型电动车、电动环卫专用车、沼气工程进出料机、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制造、销售自主研发的电动场地车、移动警务室系列产品及零部件;环卫机械、小型风电设备、太阳能及光电设备、通用设备及机电设备、建筑工程机械、商用汽车的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装卸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轻卡、中卡、专用汽车、电动汽车生产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森源汽车总资产523,008.03万元,净资产326,130.3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6,450.30万元,净利润147.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森源汽车是公司关联方森源集团的控股孙公司,与森源集团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公司与森源汽车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森源汽车系中国国家二级企业,拥有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专业制造公司、9个专业生产厂、20条专业化生产线,能够满足公司采购需求,具备相关履约能力。

4、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森源汽车因日常经营合同纠纷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公司本次预计与森源汽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属于以往年度已经发生并正常进行的商业行为,向森源汽车采购的商品为公司生产所需的附加值较低的产品及加工劳务等,且金额较小,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河南森源集团高强电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轶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河南省长葛市后河镇榆林村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器配件生产、销售(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能经营)。

主营业务:高、低压电器配件生产、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强电瓷总资产5,386.62万元,净资产4,818.1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298.01万元,净利润163.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轶彬先生担任高强电瓷执行董事职务,因此公司与高强电瓷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高强电瓷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持续优化瓷质配方和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升级和工艺创新,完全能够满足公司采购需求,高强电瓷具备相关履约能力。

4、经查询,高强电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结算等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参照发生交易时向其他客户采购或销售同类产品及服务的价格确定,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按照公司统一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票据或电汇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2024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各关联方在本次预计范围内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房地产租赁、采购电力、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房地产租赁及采购电力可充分利用森源集团的区位优势和基础设施等各项便利条件,所用电量由森源集团统一结算电费,既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也有效降低了公司租赁及用电成本;向关联方采购零部件、原材料及接受劳务等均为公司生产所需的附加值较低的产品及加工劳务,并非关键元器件及核心技术服务,有利于充分利用各关联方的自身优势,节约公司采购及运输成本,有效降低公司相关财务费用。

2、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公司参照周边区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按照与电力供应部门约定的价格确定采购电力价格;参照发生交易时向其他客户采购与销售同类产品及服务的价格确定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公司确保关联租赁及采购与销售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的劳务,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业务协同性,利用关联方现有设备生产可以有效保证质量和及时供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所购买的产品及接受的服务均不是公司产品的关键元器件或核心技术领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时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均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供应商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编号:2024-013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17号解释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17号解释要求,公司将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0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事先评估与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利安达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4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7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3

最近一年审计的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482.2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0,036.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50.22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采矿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542.9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1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新宇,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聚猛,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台娣,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严格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公司董事会参考同类业务客户市场行情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费用共计1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利安达具有相应的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因此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1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8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24年度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9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下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14,572.77 万元,核销资产、收回或转回金额为4,922.76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按照相当于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根据客户的信用评级、业务规模、历史回款与信用损失情况等,按个别方式和组合评估两种方式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1)涉及金额重大、有长期合作关系或合作关系有异常情况等的应收账款,采用个别方式评估减值损失,根据应收账款的具体信用风险特征,如客户信用评级、行业及业务特点、历史回款与坏账损失情况等,于应收账款初始确认时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损失准备。并于每个报告日重新评估应收账款余下的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变动,调整损失准备。

(2)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应收账款,按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在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其他应收款确认标准及计提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其他应收款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3、应收票据确认标准及计提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应收票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应收票据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应收票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本期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572.77万元,收回或转回金额为624.31

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报表净利润13,948.4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6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4,356,359.97元,按照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8,435,636.00元后,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6,260,098.05元,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2,180,822.02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069,539,077.29元。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广大股东利益,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9,756,9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595,139.54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3,585,682.48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在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的原因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16%,是结合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确定的。近年来,公司紧抓能源行业结构性调整和国家“新基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建设契机,持续巩固输变电设备产业优势,向光伏、风电、核电、充电桩、数据中心、储能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延伸。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未来经营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扣除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数额后,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时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经营需要和股东中长期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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