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21:4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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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826,480.3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4,233,217.1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423,321.7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330,674,742.1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509,547.08元。

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夏录荣先生的提议,以及基于对公司稳定的经营情况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以总股本141,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8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5,373.2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提案人为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4-017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铭科精技”)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在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夏录荣先生以及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或存款事宜,公司财务部向上述两位负责人汇报沟通后,由上述两位负责人任意一方签字授权即可实施上述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或存款,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理财或存款金额

公司拟在2024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单个金融机构理财或其他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理财或存款品种

公司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须属于低风险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理财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存款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进行。

5、投资理财或存款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或存款所使用的资金须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夏录荣先生以及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或存款事宜,公司财务部向上述两位负责人汇报沟通后,由上述两位负责人任意一方签字授权即可实施上述相关事宜。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行为。

(2)公司资金管理小组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3)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4)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经办人应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投资,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4-018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铭科精技”)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2日印发《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535.00万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截至2022年5月5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26,361,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1,429,079.8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932,420.2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1040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安”)、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由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由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科”)、全资子公司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铭科”)、全资孙公司安徽瑞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科”)为募投项目“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并将重庆市、武汉市、安庆市、东莞市增加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铭科精技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将东莞市增加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将募投项目“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1月0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上述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按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产品品种

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该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夏录荣先生以及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或存款事宜,公司财务部向上述两位负责人汇报沟通后,由上述两位负责人任意一方签字授权即可实施上述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等投资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4-022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180号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5、6、7、8、9、10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一2024年5月10日 8:30- 12:00。

3、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180号办公楼3-1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尧、杜小丹

联系电话:0769-38899778-8888

传 真:0769-38899778-8828

电子邮箱:winstech_19@winstechfield.com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319”

投票简称为“铭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4-024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举办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国强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玲莉女士,财务总监罗贵林先生,独立董事古范球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5:00-15: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u2liU9eU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尧、杜小丹

电话:0769-38899778-8888

邮箱:winstech_19@winstechfield.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6号),公司2022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35万股,发行价为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361,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1,429,079.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932,420.2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1040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2,767,583.1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87,779,515.81元,本年度使用24,988,067.3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212,767,583.1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2,547,115.93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人民币195,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74,932,420.20元减去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结余金额262,164,837.08元存在差异,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0,382,278.8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2,547,115.9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77,547,115.93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95,000,000.00元。

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凤岗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塘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盛安塑胶五金(上海)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清远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银行塘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中不含理财产品195,000,000.00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72.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7.0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26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2991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9,5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账号:2010029329200592956)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4日

附件1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注1: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67.55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和存款累计取得的收益,但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只计算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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