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6日 21:38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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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180 公司简称:瑞茂通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024,325.76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加上回购股份支付资金13,112,274.74元(不含交易费用)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0,136,600.50元,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7.43%。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以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从事的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具有货值高、运输半径长、流通环节成本高、价格波动大等特点,行业准入门槛较高。中国大宗商品市场容量巨大,大宗商品主要品种的营业收入都在数万亿元,主力大宗商品品种万亿级的市场规模为行业参与企业提供了广阔的成长空间。

2023年,全球经济继续从国际局势错综复杂、地缘政治冲突、多国面临通胀高企等负面因素中缓慢复苏并展现出韧性,但增长仍然缓慢且不均衡。全球能源需求呈现增长回落态势,大宗商品定价回归产业基本面。

大宗商品供应链是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我国大宗商品供应链的创新和发展,有利于全球大宗商品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全球大宗商品市场创新和现代化转型提供新的动力,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大宗商品市场的竞争力和话语权。

1、大宗商品供应链版块

(1)煤炭供应链业务

煤炭供应链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版块,公司坚持对煤炭供应链产业的深耕,依托多年积累的渠道优势和运营风控优势,煤炭供应链业务实现稳定扩张,业务区域不仅覆盖了国内煤炭主要的生产地和消费地,同时积极开发国际市场,实现了全球化煤炭供应链网络的构建。

公司始终紧跟市场发展趋势,不断变革升级商业模式,在优化提升供应链业务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向供应链各环节客户提供多样化、系统化的供应链服务,从而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煤炭供应链链条各节点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2)非煤炭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

公司非煤炭大宗商品主要包括石油化工产品等能源商品。主要操作模式是以现货贸易为基础,辅以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工具,通过现货与期货的有机结合进行套期保值、基差交易等对冲操作。这一模式一方面为上下游产业链客户提供稳定的交易服务,另一方面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赚取合理商业利润。非煤炭大宗商品的布局实现了大宗商品的周期性互补,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来源和增长点,有效扩大了公司整体的业务规模和发展空间。

2、产业互联网平台版块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炭行业的资源配置效率,深化煤炭流通领域整合,公司积极创新变革,通过互联网思维搭建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线下传统运营方式线上化、标准化。

易煤网作为供应链产业互联网平台上承载煤炭这一品类供应链生态建设的主体,依托公司在煤炭供应链细分领域多年经验积累的资源、渠道、风控等产业运营能力,致力于搭建集煤炭资源生产方、贸易商、物流方、仓储加工企业、检测机构以及消费终端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平台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在煤炭供应链领域的应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的产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同时留存产业互联网平台积累的产业数据,挖掘数据价值,为广大客户提供极具价值性、前瞻性、指导性的行业研究报告、价格指数、信息服务、智能资讯等。目前,易煤网主要以资讯服务、交易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检测服务等为主,依托具体服务内容收取服务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00.94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亿元;实现总资产303.5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9.01亿元。具体情况分析请详见年报。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2700255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2023年度共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273,568.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

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024,325.76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加上回购股份支付资金13,112,274.74元(不含交易费用)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0,136,600.50元,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7.43%(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4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

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5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章显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9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7日为授予日,以6.28元/股的价格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6,69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7月6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说明

1、调整事由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6月7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3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茂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但若按上述计算方法出现P小于本公司股票面值1元时,则P=1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按照上述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6.28-0.133≈6.1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关于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0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由143人调整为134人。

四、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本次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28元/股调整为6.15元/股;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450万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根据《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0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5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实施情况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5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章显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9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7日为授予日,以6.28元/股的价格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6,69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7月6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行权条件的说明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二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行权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作废处理。

(二)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2022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3,120万份。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经营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经营骨干将继续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三、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3,120万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8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或“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家、参股子公司母公司2家,非上市公司关联人,具体被担保对象信息详见本公告“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是否有其他担保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否

● 是否有公司为其他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新增担保及反担保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新增全资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略电商”)作为被担保对象,追加对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的担保额度,对上述主体的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15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因瑞茂通参股子公司河南农开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开供应链”)的直接控股股东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和间接控股股东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业开发”)为了支持农开供应链的发展,拟为其授信业务提供全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00万元,瑞茂通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作为农开供应链持股49%的股东,在49,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农投金控和河南农业开发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具体事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3122523971

成立时间:2014年8月1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02室-C、302室-D、302室-E、302室-F

法定代表人:张飞龙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从事电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调查(不得从事涉外调查、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文化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服饰;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35,307,537.41元;负债总额为11,585,974.28元;净资产为223,721,563.13元;营业收入为71,446,076.98元;净利润为42,565,021.41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39,505,600.69元;负债总额为8,820,483.07元;净资产为230,685,117.62元;营业收入为9,606,614.61元;净利润为6,963,554.49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和略电商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略电商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995901287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2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张广辉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鲜肉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食品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438,801,376.22元;负债总额为7,165,742,207.74元;净资产为2,273,059,168.48元;营业收入为13,304,376,098.40元;净利润为52,733,611.02元。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群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珍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群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珍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群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珍珍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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