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陈希琴、包建亚、马良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4、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高公司申请贷款的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亿元的银行授信总额度(包含公司原有未到期的各银行的存量授信额度),上述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授信、借款等事项及实际融资中的其他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建议,认为:董事候选人朱科权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朱科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投资额及实施主体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投资额及实施主体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180,944.3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9,641,675.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2,360,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326,2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45%。
2、公司本年度不向全体股东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而制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方案兼顾了股东长远利益和保证公司保持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胡俊杰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陈炎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姓名:葛伟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4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券商收益权凭证等。
●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
●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 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
产品,但仍不排除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2号《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昌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2.35元,募集资金总额1,6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277,163.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7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于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截至2023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以上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券商收益权凭证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内,由财务部严格筛选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对象,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理财产品的购买并建立台账对其进行管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与分析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德昌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宁波德昌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引驰电气有限公司、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5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效率,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包含全部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立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资产负债率以2023年期末数据为准,下同)。担保方式包括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范围包括融资业务担保(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融资租赁、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控股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中调剂额度。公司全权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
注:宁波引驰电气有限公司和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为新设子公司,尚未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德昌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GQC5M17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东郊工业园区永兴东路21号1幢4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裕昌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余姚市和义路2号)。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717.23万元,净资产7,506.8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981.22万元,净利润3,902.51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E9RK6K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永兴东路2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裕昌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机、小家电、汽车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307.80万元,净资产9,883.4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559.65万元,净利润-709.12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宁波引驰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DBF0328Q
成立日期:2024年2月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籍义巷路8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裕昌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宁波引驰电气有限公司为新设子公司,尚未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代码:3603942084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Road no. 7, 12 & 14, Giang Dien Industrial Park, Tam Phuoc Ward, Bien Hoa City , Dong Nai Province, Viet Na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轼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为新设子公司,尚未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NBDC SINGAPORE PTE. LTD.100%控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业务合作方共同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5亿元(含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5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4-7、11-15详见于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裕昌、张利英、黄轼、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德迈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朗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融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住所地不在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的外地股东可以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2699962,邮件地址:info@dechang-motor.com。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下午17:0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额度: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
●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的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资金准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以上委托理财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主要用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获得公司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内,由财务部严格筛选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对象,并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理财产品的购买并建立台账对其进行管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与分析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以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主,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2号《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昌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2.35元,募集资金总额1,6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277,163.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7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于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运营场所的需求变化,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余姚市和义路2号、余姚市茂盛路7号”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外,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均不存在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各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经过综合论证项目实施环境及后续建设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系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进行的,且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事项不会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昌股份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越南厂区
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及
实施主体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 实施主体: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金额增加至8,000万美元,实施主体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美元。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主体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增加至8,000万美元,实施主体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美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主体注册资本的概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NBDC SINGAPORE PTE. LTD.投资设立孙公司的方式,在越南同奈省购置土地并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750.15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新建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越南当地政府对本投资的要求,经公司审慎决定,同意将“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增加至8,000万美元,实施主体ANCTEK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安泰克越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美元。
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及实施主体注册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调整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主体注册资本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越南当地政府对本投资的要求,公司拟增加“越南厂区年产300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主体的注册资本。增加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越南当地政府对本投资的要求,审慎做出本次调整投资金额和注册资本的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已签订购置土地的相关协议,拟于2024年开始工程建设。本项目的投资有利于降低越南工厂的运营成本,开拓海外市场,增加产品海外供应能力,更好地满足国际客户的订单需求,亦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降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可能对公司形成的潜在不利影响。但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建设规划、总投资、工程施工周期变化及规划内容调整等要素发生变更的风险。项目投产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经营业绩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2021年9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2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总量为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2.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277,163.2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5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5日(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日),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911.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35《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11.5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发表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1年度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084.76万元,2022年度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2,826.81万元,合计置换投入15,911.57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合计数与明细相加不相等系各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尾差所致。
以上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均包含在上述会议授权范围内。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完工时间均调整至2024年12月,其他项目内容不变。具体如下:
1、“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部分生产线计划利用新建厂房进行建设,新建厂房工程于2021年12月开始建设,因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加之项目开始建设后,受各方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物资采购、人员调度、施工作业等方面受到一定制约,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将该项目完工时间调至2024年12月,其他项目内容不变。
2、“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综合楼工程所在建设用地原为仓库库房,前期为解决拆除仓库库房后的物料存放需求问题,导致综合楼开工时间有所推迟,于 2022年8月开始建设。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拟将该项目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其他项目内容不变。
(九)期后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如下:
1、本次变更涉及的原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6,110.23万元,已投入3,816.49万元);
2、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将原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12,293.74万元变更用于新募投项目;
3、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10.10万元及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4、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考虑到近年房地产市场变化及不确定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取消原募投项目购置研发大楼计划,并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公司产品研发投资需求将在现有研发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投资建设。新募投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家电产品的扩产,建设周期为2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期后变更事项详见前节之“(九)期后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德昌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德昌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意见为:德昌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德昌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合计数与明细相加不相等系各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尾差所致。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完工时间均调整至2024年12月。
注4:“德昌电机越南厂区年产380万台吸尘器产品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2月结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146.88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1,949.25元转入“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注5:“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实施。
注6: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724.76元;截至本报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手续。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