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21:38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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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周一玲女士、梁金刚先生和高欣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山东恒金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883.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系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3年度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周一玲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董事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最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周一玲女士、梁金刚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原则,最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具体授信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特别说明:提案7、提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2024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证券部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7”,投票简称为“金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17:00之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龙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吴龙祥先生、翟雄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1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SZAA200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47,8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00万元。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经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增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控股子公司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民爆”)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时新增泰山民爆位于日照市五莲县生产点作为实施地点,用于建设实施该募投项目中对工业数码电子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该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不发生变化,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不再实施建设“导爆管雷管/电雷管生产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并将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扩产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将“电子雷管脚线生产线”项目建设实施的产品由对外销售改为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内部数码电子雷管的生产需求。同时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继续通过对山东圣世达增资和山东圣世达向泰山民爆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08,733.9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2SZAA20216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及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及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7,8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人民币47,800万元及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 2023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与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共计4,067.23万元,明细如下表: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64.58万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950.05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27.00万元。

(二)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商誉的形成

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签署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出资,京煤集团以持有的河北京煤太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太行”)100%的股权进行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京煤集团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截至2021年7月1日,交易各方完成资产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重组事项完成后,形成商誉6,498.89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2、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受河北矿山事故影响,2023年周边地区矿山复产复工较为缓慢,对河北太行工业炸药销售造成较严重影响,产能释放率只达50%,严重影响2023年度经营情况而未达预期业绩,出现商誉减值的迹象。经评估测算,河北太行资产组可收回余额小于账面价值,公司拟对其相关商誉计提减值。

3、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和计算过程

根据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金奥博京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河北京煤太行化工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宇威评报字[2024]第029号),按照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进行估算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与前期评估方法保持一致。商誉减值测算过程如下: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和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法对河北太行含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测算。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河北太行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为52,141.48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49,415.88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40,981.00万元。根据孰高原则,确定河北太行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49,415.88万元,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因此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725.60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4,067.23万元,该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4,067.23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2,452.53万元,同时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2,452.53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相关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系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3年度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山东恒金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金奥新材料”)、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燃二”)、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铭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883.00万元。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5,084.5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周一玲女士、梁金刚先生、高欣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4年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淄博元玺民爆器材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简称“元玺民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金刚先生曾担任元玺民爆董事并于2022年6月10日离任,元玺民爆于2023年6月10日后不再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4.91%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115,256.252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有色金属铸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632,719.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12,743.12万元、营业收入947,132.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23.79万元。(数据来源于雅化集团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山东恒金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恒金奥新材料40.05%的股权,恒金奥新材料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明刚先生担任恒金奥新材料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峨山口村

法定代表人:李洪

注册资本:849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1,617.81万元、净资产590.59万元、营业收入172.80万元、净利润-12.73万元。

3、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楚雄燃二的34%股权,楚雄燃二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一玲女士及副总经理周小溪先生担任楚雄燃二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法定代表人:谢昆华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复合油相材料及span系列乳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999.29万元、净资产-627.43万元、营业收入1,446.42万元、净利润-113.45万元。

4、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云铭科技23.7886%股权,云铭科技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明刚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梁金刚先生担任云铭科技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重庆市万盛区科创大厦108室

法定代表人:罗军

注册资本:4,234.4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物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面向行业应用的数据资源库、大数据和专业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专用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智能硬件设备(传感器)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材料研发、应用及销售;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8,957.18万元、净资产5,346.47万元、营业收入12,815.11万元、净利润2,124.72万元。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均基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发挥区域协同,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营销成本,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的总金额。尽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差异,但符合实际情况且具备合理性,差异主要原因系市场、客户需求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继续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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