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88 公司简称:国光连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58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55,800.00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12%,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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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9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9.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994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175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
随着一系列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显效,市场活力不断增强,消费新业态新热点持续涌现,消费市场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市场销售恢复向好,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销售良好,线上消费较快增长,服务消费需求持续释放。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7.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07490亿元,增长7.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4005亿元,增长8.0%。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418605亿元,增长5.8%;餐饮收入52890亿元,增长20.4%。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稳定增长,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2.9%、5.2%。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3%、11.2%、7.0%。全国网上零售额154264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174亿元,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6%。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4%,环比增长0.42%。全年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0.0%
尽管消费市场持续稳定恢复,但也要看到,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有待进一步提升,实体商贸经营主体经营压力仍待缓解。下阶段,随着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各项促消费政策发力显效,市场供给体系逐步完善,消费新业态新热点不断培育壮大,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基础将进一步巩固。(以上资讯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的运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江西省内,多年来通过深耕本地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升级转型,成为以生鲜、食品为核心品类的零售企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55家,是江西省商贸流通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江西本土领先的连锁经营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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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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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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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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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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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以获得一定的收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2024年4月25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金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向董事长支付薪酬51.60万元(含税);向3名独立董事支付津贴合计18.00万元(含税);其余7名董事(含离任)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合计173.53万元。公司2023年向董事合计发放薪酬243.13 万元(含税)。
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发放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薪酬标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按其岗位工资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合计向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共7名(不含董事兼任的高管)支付薪酬188.80万元(含税)。
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胡志超、胡春香回避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关联董事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春香回避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及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宜春市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智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等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敞口额度),具体授信的银行及授信期限、授信额度等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和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商业承兑汇票、专项贷款、出具保函、信用证开证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融资,由公司或子公司以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保证。控股股东未要求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亦未要求公司或子公司支付担保费用。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经营需要,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现有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十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2024年4月25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监事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特性和实际经营需求,切实开展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工作,并合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2023年薪酬合计 76.37万元(含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监事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关于公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及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宜春市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国光云智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等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敞口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根据银行需要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保证不提供任何反担保,亦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银行融资计划并由控股股东提供融资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公正的态度,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监事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23,895.23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4,107,557.0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7,636,719.64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5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55,8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1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连锁”或“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145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国光连锁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547,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2,030,599.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516,400.98元,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0129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存入金额人民币188,562,911.9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8,516,400.98元差额46,510.94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印花税。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1,875,457.84元(含募集专户理财收益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0年7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2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公司或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具体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62,382.00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341,611.8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主要涉及外部改造、内部地面翻新、天花板改造、水电及后仓建设等工程,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主要为吉安及其周边区域连锁门店提供供货支持,充分满足各类常温、低温、冷藏商品的收货、存储、调配需求,确保各类商品拥有最佳的储存、中转环境,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业务流程、数据分析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实现信息系统软件、硬件、运维环境、管理技术的全方位提升,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但该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金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悦岭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胡金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悦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金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悦岭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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