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6日 21:4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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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安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成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文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安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成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文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安康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4-018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情况的公告

股东新乡晨壹启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股东新乡晨壹启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壹启明”)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1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近日收到晨壹启明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日,晨壹启明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届满,现将其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晨壹启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3、晨壹启明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晨壹启明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4-019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新乡晨壹启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壹启明”)持有公司股份30,000,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晨壹启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晨壹启明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99,286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40%减少至4.9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晨壹启明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晨壹启明因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晨壹启明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99,286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40%减少至4.9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晨壹启明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晨壹启明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晨壹启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4-020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022号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24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25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因董事范蓓、马小伟、安文珏、潘若文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安康、安文琪为激励对象安文珏的亲属,上述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3名独立董事参加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023号公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3名对象离职,1名对象职务变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75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而未达到目标值,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80%,其余的20%共计25.312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因董事范蓓、马小伟、安文珏、潘若文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安康、安文琪为激励对象安文珏的亲属,上述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3名独立董事参加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024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4-021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娄源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24名激励对象办理1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4-023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归属人数:24人

● 归属数量:101.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 归属价格:16.08元/股

● 归属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万股(调整前),约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1.00万股的1.00%。

4、授予价格(调整前):24.42元/股

5、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8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6、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扣非后净利润值比2021年净利润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注:上述指标依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2)公司层面业绩完成结果与对应的归属比例

注: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于每个考核年度依据年度绩效考核协议对激励对象进行考评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归属额度:

在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0月28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340万股限制性股票。

2、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8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9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于2023年6月7日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当时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120,003,000.00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200,005,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00,015,000股;未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039号公告。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3名对象离职,1名对象职务变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指标达到触发值而未达到目标值,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80%,其余的20%共计25.312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除前述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调整及作废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24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25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5年1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24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25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4)。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10月28日

(二)归属数量:1,012,500股

(三)归属人数:24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6.0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数据已剔除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

2、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等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一个归属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24名激励对象办理1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3名对象离职,1名对象职务变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24名激励对象办理101.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自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01.25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00,015,000股增加至601,027,50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4-024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9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披露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6)。

(四)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五)公司于2022年10月28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办理1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3名对象离职,1名对象职务变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指标达到触发值而未达到目标值,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80%,其余的20%共计25.312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3名对象离职,1名对象职务变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二)因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指标达到触发值而未达到目标值,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80%,其余的20%共计25.312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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