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21:4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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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认真核查,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向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3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5:00-17:00在进门财经平台以线上文字会议方式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围绕2023年度业绩及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斌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沈保卫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宇星先生、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保荐代表人颜力先生。

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A9LDc;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奇股份”)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983,981.8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1,749,363.81元。本期调整后的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110,792,441.98元,扣减本报告期内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3,806,419.3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74,936.3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8,827,104.41元,经审计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687,467,847.31元。基于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制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天奇股份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考虑到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聚焦智能装备及锂电池循环两大主业发展,积极布局工业人形机器人产业落地,业务拓展、渠道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考虑到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情况,为了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有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

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重视以现金分红等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报告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管理层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预期无法收回且已进行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279,689,735.13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710,064.38元、资产减值损失276,979,670.75元(已包含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核销应收账款14,235,441.96元,核销其他应收款2,554,904.32元。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2)核销坏账情况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准备且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14,235,441.96元、其他应收款2,554,904.32元予以核销。本次资产核销不影响公司当期合并报表净利润,公司仍保留相关债权的追索权利。

(3)本期存货跌价转回或转销情况:

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24,493,248.64元,同时,随存货生产领用出售,公司相应将计提的存货跌价转销,本期已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78,348,122.7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计提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测试及计提方法如下: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1)建造合同类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下同。

2)非建造合同类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会计政策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710,064.38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44,139.93元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201,455.85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735,531.40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6,872,103.36元。

2、存货跌价损失计提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损失。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24,493,248.64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78,348,122.70元。

上述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和存货跌价转销主要系公司锂电池循环板块核心子公司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产生。存货可变现净值根据上海有色(https://www.smm.cn/)电池级硫酸镍、电池级硫酸锰、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硫酸钴、氢氧化亚钴、工业氧化钴等产品的公开报价均价并结合公司实际成交情况作为公司产品的估计售价。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计提

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公平交易中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其可收回金额。2023年,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0,360,381.01元。

4、商誉减值损失计提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末,公司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实施减值测试,并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分别对其项目资产组(含商誉)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宁波市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坤元评报〔2024〕288号),包含宁波汽车回收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42,100,000.00元,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65,038,252.24元,本公司按收购时享有的份额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5,253,937.74元。

三、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已审议通过本事项。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坏账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减少279,689,735.13元,并减少公司本报告期期末的相应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核销坏账已在以前年度计提相应减值损失,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本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现行薪酬制度,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及职务领取基本薪酬,年末对其履职情况和年度实际业绩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薪酬;独立董事或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按每月10,000元(含税)发放津贴。

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发放情况如下:

二、2024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3、薪酬方案

(1)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内部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及职务领取基本薪酬,年末根据其履职情况和年度实际业绩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或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发放津贴每月10,000元(含税);

(3)不在公司任职且其任职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4)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津贴。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或津贴按月发放,其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年度绩效薪酬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所变动;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是依据公司现行薪酬制度,根据董事及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以及目标绩效考核确定的,薪酬发放程序合法、合规、合理有效。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自公司上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邓华明、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露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彩琴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本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以来,能够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鉴于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且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承担公司审计业务以来,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且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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