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洪爱女士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永泉先生、独立董事陈希琴女士、独立董事胡国华先生、董事ZHU JING(朱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ZHU JENNY YI-XUAN(朱怡萱)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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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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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 1、2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丽芬、沈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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