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孟培嘉)4月25日晚,ST路通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韩永斌、曹和平发来的《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督促函》。
《督促函》显示,ST路通于2022年12月30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公司占用资金金额8316万元,尚未归还金额为7264万元。
上述两名ST路通独立董事表示,在发现资金占用情况以来,数次督促公司开展自查工作,敦促提醒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标准做好内控工作,重大事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同时高度关注公司相应整改落实情况,并多次提醒公司管理层依法依规追讨全部占用资金,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两名独立董事同时表示高度关注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对于资金占用事项表示严重关切,提醒公司务必及时解决;于2024年3月8日到公司现场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就审计进展进一步沟通,了解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并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专项会议上再次与会计事务所和公司高管就资金占用事项及其影响进行沟通,督促公司高度重视和及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两名独立董事在《督促函》中表明意见,敦促ST路通管理层依法依规及时追讨全部占用资金,敦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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