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10: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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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Leadshine America, Inc.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20日;

登记编号:BUS12-01309;

注册地及住所:17 DEER CREEK IRVINE CA 92604;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Youping Li;

主营业务:WHOLESALE OF MOTION PRODUCTS - MOTORS AND DRIVES;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85.62万元,净资产223.89万元,净利润99.23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卫平先生之弟弟Youping Li控制之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目前Leadshine America, Inc.经营状况正常,根据其资产及信用状况,判断其具备履行相关合同的支付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2、American Motion Technology, LLC.

成立时间:2009年02月20日;

登记编号:140000679;

注册地及住所:17 DEER CRK IRVINE, CA 92604-3070;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Youping Li;

主营业务:CONTROL SYSTEM INTEGRATION & PRODUCT SALES;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90.90万元,净资产545.78万元,净利润269.74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卫平先生之弟弟Youping Li控制之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目前American Motion Technology, LLC.经营状况正常,根据其资产及信用状况,判断其具备履行相关合同的支付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3、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7日;

注册资本:3,530万人民币;

注册地及住所:武进区潞城街道富民路218号5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祎;

股东情况:盛祎(62.9728%)、朱绶青(19.4876%)、深圳市稳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稳正景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9.1641%)、深圳市稳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稳正长泽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6075%)、

盛月瑶(1.0134%)、余方成(0.3898%)、倪进宽(0.3898%)、盛松(0.3898%)、

薛小丽(0.3898%)、吴春扣(0.2598%)。

主营业务:电机、电器配件、电机驱动器、电子元器件及产品、机械配件制造、加工、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9,509.54万元,净资产22,617.16万元,净利润4,862.97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设立产业基金深圳市稳正景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公司,本公司派驻了一名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根据其资产及信用状况,判断其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协电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销售运动控制系列产品及相关部分原材料,采购电机及配件产品及软件开发服务。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协商定价。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销售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经双方协商同意,按实际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收益确定价格。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且均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 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双方正常业务形成的,符合双方公司经营需要;

2、相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交易事项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本次预计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该类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上述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预计方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计划未来持续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容诚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与其协商确定,并签订相关协议。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自律处分 1 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史少翔,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科生物金富科技蓝盾光电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桂迎,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雷赛智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雷赛智能、力芯微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燕,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至今为雷赛智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雷赛智能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德方纳米郑中设计瑞和股份三态股份太辰光韶能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史少翔、签字注册会计师桂迎、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晓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同意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时,保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授信内容为流动资金贷款、项目专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票保贴等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公司融资工作效率,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与上述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同意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有效期

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均属于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不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现金管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相关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该等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我们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和2024年

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三、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卫平先生,独立董事杨健先生,财务总监游道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向少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并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本因实施股权激励而发生变动,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同时,根据股本变动及中国证监会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修订)》等规则,相应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公司需对所有激励对象(不含离职或即将离职人员)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需回购注销77名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10,000股,预留授予部分需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000股;同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4,000股。前述情形合计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44,000股,该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生效,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

综上股本变动原因,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929.1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0,664.72万元,股份总数由30,929.12万股变更为30,664.72万股。

二、拟修订章程内容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鉴于综上原因,公司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上述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4年4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 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8,568,942.3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8,417,590.1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841,759.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5,750,874.29元,减去2023年已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92,312,652.9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8,165,404.70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注: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二、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有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于 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计划”) 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所有激励对象(不含离职或即将离职人员)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需回购注销77名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10,000股,预留授予部分需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000股;同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4,000股。前述情形合计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44,000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27日,公司在内部办公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6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3日提交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7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50.00万股,授予价格为7.96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

6、2023年6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96元/股调整为7.66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96元/股调整为7.66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37元/股调整为20.0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3年6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0.00万股,授予价格为7.66元/股(调整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

8、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8,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0、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共计2,644,000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解除限售:(1)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公司需对所有激励对象(不含离职或即将离职人员)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2,26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需回购注销77名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10,000股;预留授予部分需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000股。同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4,000股。

综上,前述情形合计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4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549%,涉及激励对象共计92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公司已于2023年5月29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96元/股调整为7.66元/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6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21,410,772.40元(含税),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减少2,644,000股,公司股本结构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的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同意对所有激励对象(不含离职或即将离职人员)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2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4,000股限制性股票。前述情形合计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44,000股,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雷赛智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相应后续手续并进行信息披露。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所有激励对象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需注销的208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85,750份,预留授予部分需注销的29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1,000份。前述情形合计应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1,616,750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6日,公司在内部办公OA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8月26日起至2022年9月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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