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6日 10: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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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全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媛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媛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何全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媛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媛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全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媛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媛媛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UWSPI8wR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在“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何全洪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孙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孙媛媛女士,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UWSPI8wRa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3338072

邮箱:investor@dghuaful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晨女士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全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黄卫祖先生、张冠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谭洪汝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

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一)控制权变更概述

2023 年 9 月 22 日,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谭洪汝先生与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洪典资本”)签署了《关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谭洪汝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51,668,67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转让给安徽洪典资本。同时,谭洪汝先生及其配偶谢劭庄女士与安徽洪典资本签署了有表决权弃权期限约定的《表决权放弃协议》,谭洪汝先生和谢劭庄女士将放弃剩余持有公司34,990,425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3%)。2023年11月6日,上述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安徽洪典资本,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何全洪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023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以及2023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二)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之4.2.3约定,谭洪汝先生承诺,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华立股份原有业务板块(指装饰复合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大宗材料贸易、产业园及物业租赁、基金管理等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已有的业务,下同)经营经审计的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为负值(下称“业绩承诺”)。

如华立股份原有业务板块未能实现前款业绩承诺,在华立股份聘请审计机构就该年度华立股份原有业务板块所实现业绩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的十五日内,转让方应以现金方式对华立股份进行补偿。转让方应承担的现金补偿款(下称“业绩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业绩补偿款金额=0 万元一华立股份原有业务板块在该年度实际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之4.2.4约定,谭洪汝先生承诺在华立股份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协助华立股份收回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净额(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双方确认该等净额为 10,847.53 万元)的80%,即 8,678.02 万元(下称“应收回款项”)。

如华立股份逾期未能收回前款规定的应收回款项,则转让方应在华立股份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已收回的账款金额与应收回款项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华立股份(下称“应收账款补偿款”)。

若在华立股份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上述逾期的剩余应收回款项已由华立股份收回,则华立股份应将上述补偿款返还给转让方;若在华立股份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上述逾期的剩余应收回款项仍未被收回,则上述补偿款不再返还。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四条之4.2.5 约定,各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 4.2.3 条约定的业绩补偿款与第 4.2.4条约定的应收账款补偿款不予重复计算。

二、业绩承诺2023年度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应收账款的收回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交易协议约定,应收账款收回承诺截止日为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即2024年4月11日前,本说明统计截止日2024年3月31日,即谭洪汝先生早于协议最后承诺日完成承诺。

注2:根据交易协议约定,承诺金额是扣除坏账后净额,因此实际收回情况超过承诺金额。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谭洪汝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5-00106号)的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立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谭洪汝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立股份业绩及应收账款收回承诺的实现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谭洪汝先生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收回承诺均已完成,不存在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谭洪汝先生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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