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4日 03:0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856,200股后的股本101,143,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碳基新型材料供应商,主要从事负极包覆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积极向下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领域拓展。公司生产的负极包覆材料是一种具备特殊性能的沥青材料,一方面可以作为包覆剂和粘结剂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加工,可有效提升负极材料的首充可逆容量、循环稳定性以及电池倍率性能;另一方面可通过专有工艺制成碳纤维可纺沥青,经过纺丝、碳化等生产工艺处理后,得到沥青基碳纤维产品。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是负极包覆材料,副产品是橡胶增塑剂和裂解萘馏分。

1、负极包覆材料(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负极包覆材料主要应用于动力类、储能类、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负极等领域。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作为锂离子电池四大组成材料之一,通过在石墨表面包覆一层沥青,可以提高石墨材料的振实密度,减少了材料的比表面积,并同时改善了材料与电解液的相容性。在充放电循环过程中,锂离子可以插入,电解液大分子不能插入,有效降低了溶剂化锂离子的共插入对负极造成的破坏。由此可见,负极包覆材料是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公司负极包覆材料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奥晟隆、大连信德碳材料和成都昱泰生产并对外经营销售。报告期内,奥晟隆现有产能为2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和0.5万吨碳纤维可纺沥青,公司已于2020年底实现全部投产,是较早布局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的企业之一,具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和客户渠道资源;大连信德碳材料“年产3万吨碳材料产业化升级项目”一期年产1.5万吨项目已于2022年11月顺利投产,该项目将原料端向上游延伸至乙烯焦油,具有一体化产能优势,在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也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成都昱泰系公司2023年7月通过收购取得,并通过核心技术改造升级和工艺流程赋能,产能达到3万吨/年,具有良好的成本优势与区位优势。此外,依托先进的工艺优势,公司生产的负极包覆材料性能稳定,且产品参数可根据锂离子电池负极厂商产品设计要求进行调整,按需定制。综合来看,公司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业务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行业领先优势。

2、负极包覆材料(用于生产沥青基碳纤维)

公司所生产的负极包覆材料中,有少量专有工艺产品可作为沥青基碳纤维原料,使用该原料可以纺制出合格的通用型沥青基碳纤维。通用型沥青基碳纤维主要用于民用市场,一方面可以用做保温隔热材料,另一方面可以将通用型沥青基碳纤维与其他材料进行复合以扩大其应用范围,借助其与其他材料的复合提高复合材料的整体性能。如用于取代石棉制品,以及用于水泥、塑料、橡胶等非结构材料的增强,是新一代增强纤维产品。

3、橡胶增塑剂和裂解萘馏分

橡胶增塑剂为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具有经济价值。橡胶增塑剂作为橡胶增塑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在橡胶加工过程中的应用十分广泛,是橡胶行业中仅次于生胶和炭黑的第三大增塑材料。橡胶增塑剂可以使得橡胶分子间的作用力降低,加强橡胶的可塑性和流动性,便于压延和压出等成型操作,同时还能改善硫化胶的部分物理机械性能,如降低橡胶硬度、赋予橡胶较高的弹性和提高橡胶耐寒性等。此外,橡胶增塑剂亦可用于调和重油。

裂解萘馏分是乙烯焦油经采用减压、低聚合分离制备古马隆树脂过程中得到的副产品,裂解萘馏分主要成分为多环芳烃,可用于提取工业萘以及作为碳黑原料使用。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乙烯焦油和古马隆树脂。公司采购地集中在辽宁、黑龙江、四川等省份,公司采取“按需采购”和“战略采购”相结合的模式,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需采购”模式下,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提交原材料采购计划单,经审批后,由采购部按照采购计划单要求进行采购。“战略采购”模式下,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锁定供应商的全部对外供货量,月末按照实际入厂数量进行结算。原料到厂后,公司质检部进行化验检测,合格后验收入库。由内勤人员与保管人员核实确认数量后,填写入库单分别交给财务部及储运部保存。

公司原材料采购渠道稳定且供应充足。公司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和天然气。公司上游原材料、能源动力市场供给充足,基本不会受到资源或其他因素限制。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为主,辅以计划生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当期订单和销售部门预测的销售计划,结合成品实际库存以及车间生产能力等情况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在当期实际操作时,生产部门根据具体订单合理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下游的客户主要为生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厂家,公司与国内主要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厂家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销售模式均为直销。公司现有产能规模具备满足国内现有市场需求的能力,并密切关注下游需求量的变化,适时调整投产计划,以适应下游需求波动。公司生产的负极包覆材料中,有少量专有工艺产品可作为沥青基碳纤维原料,销售给下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厂家或作为原料生产沥青基碳纤维。

橡胶增塑剂、裂解萘馏分等副产品应用范围比较广泛,销售模式均为直销。目前,公司副产品市场需求稳定,随着公司产能的逐步增加,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副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寻找新的应用领域。

4、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发展趋势

目前,公司采用的经营模式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所处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模式等综合考量后确定的。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在全球能源结构调整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锂离子电池行业在动力、储能市场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动力电池方面,随着优质新能源车型的快速增加,充换电等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智能化体验的提升,各国家和地区对新能源车市场重视度的不断提高,全球新能源车市场持续增长,带动动力电池行业规模较快提升。根据SNE Research统计,2023年全球新能源车销量1,406.1万辆,同比增长33.4%,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达705.5GWh,同比增长 38.6%。在储能电池方面,在政策支持下,随着清洁能源装机比例的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要求提高、储能技术进步及规模扩大推动系统成本下降,储能电池市场需求迎来快速增长。根据SNE Research统计,2023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185GWh,同比增长53%。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为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2、规模优势进一步提升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情况积极进行产能扩张。2022年大连长兴岛生产基地在原有产能2.5万吨/年的基础上,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碳材料产业化升级建设项目”一期项目1.5万吨/年产能顺利投产;2023年公司成功收购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积极推进产线技改升级,产能提升到3万吨/年。截止到目前,公司形成大连长兴岛、成都彭州南北两大生产制造基地,拥有负极包覆材料产能合计7万吨/年。依托良好的区位布局和领先的规模优势,有效提升了下游客户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对于公司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3、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在生产制造方面,通过升级生产设备,优化生产流程,释放原有产线产能潜力,同时投建一体化产线实现产能扩张并向原材料上端拓展,实现降本增效;在技术研发方面,坚持持续研发投入、吸引人才团队、强化外部合作等多种举措,积极推进前瞻性产品研发和工艺技术优化,不断提升公司负极包覆材料业务的技术工艺优势;在市场拓展方面,聚焦主流核心客户市场需求,不断深化与战略客户的稳定合作,深挖潜力重点客户,大力拓展布局新客户。基于长期行业深耕,公司拥有2大品类、4种规格、10余型号覆盖不同软化点的成体系负极包覆材料产品,是行业内少数可以做到覆盖主流产品软化点范围的负极包覆材料厂商之一,可以根据客户对于不同软化点和结焦值产品的需求,生产出满足客户要求的负极包覆材料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鉴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在中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大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并已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权益分派。

2、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赵磊、陈洪、王忠、汪雷云、冷坤芸、韩立和何玲7位自然人持有的成都昱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计80%的股权。成都昱泰已于2023年6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已于2023年7月3日完成了约定的1.44亿元股权转让款的全部支付。成都昱泰自2023年7月开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3、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5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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