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4日 03:0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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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35 证券简称:龙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总股本120,139,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805,270股、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股份767,096股后117,566,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永磁铁氧体新型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主要生产企业之一。高性能湿压磁瓦是永磁微特电机的核心部件,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动工具及健身器材等各类电机。

自2020年以来,公司在深耕永磁铁氧体磁瓦行业的同时,公司积极布局软磁产业链,着力发展软磁粉料、磁粉芯及高频磁性器件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等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按单定制的生产模式。接到客户的订单后,公司组织合同评审,综合评估包括人员、设备、模具、工装夹具能力、原辅材料及配件、预计交付周期等条件,然后制定生产计划表,随后按照生产计划表组织、合理调配相应资源。并对各工艺流程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1、采购模式

公司主导产品湿压磁瓦的主要原材料为铁红、碳酸锶和预烧料等。公司生产部按照客户合同和订单编制一定时期(月度、季度)的生产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状况向供应商采购原辅材料。公司对主要原材料保持一定的安全库存,以应对客户订单的增加和生产周期的要求。公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供应商实行资格认证。公司每年与主要供应商协商确定年度采购数量和价格,根据产品订单要求,分期向供应商下达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订单式生产管理模式,按照客户的不同要求安排生产。市场部在对客户合同和订单初步评审后,按订单要求向生产部传递“订制通知单”,生产部根据现有的生产安排情况以及顾客的订单要求组织技术研发部、品质管理部等部门人员进行评审,并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运作控制程序》将“订制通知单”传递到技术研发、品质管理等部门。在技术研发部制定工艺标准、品质管理部制订检验标准后,生产部各生产车间组织人员进行生产,最终由市场部按合同期限联系货运单位,按期发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按订单生产,产品在客户检验合格后,按合同约定,从客户处直接收款。

4、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研发模式,设立了研发中心,并同销售部门相互配合,根据市场技术变化或客户产品需求情况,制定新产品开发计划和研发方案,组织人员进行策划和研发,并持续跟踪小试、中试和批量生产时客户的反馈情况,及时对产品方案进行调整,以确保产品研发与市场、客户需求相匹配。公司一直重视在技术研发上的持续投入,高度关注上下游技术变革,并依托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实现产品的技术更新,具备对下游需求良好的前瞻性、快速响应能力及产品开发能力。

依托上述研发模式,公司将研发方向与市场、客户需求紧密结合,成功建立了市场和客户需求分析一产品和技术开发一试样一批量生产一客户反馈的整套服务流程,以持续保持技术的领先性,提升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形象。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及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02.47万元,较上年增长15.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88.62万元,同比下降29.71%。公司在汽车、变频家电领域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已成为上述领域全球领先的磁性材料供应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虽然以汽车、变频家电等为代表的应用领域市场需求稳定,公司主营产品在上述应用领域的销售同比提升,但受地缘政治复杂多变、宏观经济恢复不及预期等综合因素影响,部分市场竞争加剧,同时受能源成本和人力成本上升、新项目尚处于业务拓展期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产品盈利同比下滑。公司将继续优化成本管理,凭借良好的服务和优质的产品,与国内外知名厂商建立长期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的产品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835 证券简称:龙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陈结淼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陈结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陈结淼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结淼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结淼,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结淼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咨询员、安徽省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员、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员、合肥市仲裁委仲裁员、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四)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且对《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有效激励,推动公司长远、稳定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期限: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4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5月10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3、征集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征集表决权。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人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3818号天鹅湖万达广场1号楼23层

收件人:王慧

邮编:230071

联系电话:0551-62865268

传真:0551-62865200

联系邮箱:iris@sinomagtech.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的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5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四)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5月10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结淼

2024年4月23日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结淼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比例: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300835 证券简称:龙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离职和2023年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7096万股,回购价格为17.4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139,000股变为119,371,90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0,139,000元变为119,371,904元,最新注册资本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3818号天鹅湖万达广场1号楼23层

联系人:王慧

邮政编码:230071

联系电话:0551-62865268

电子邮箱:iris@sinomagtech.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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