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04月24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5号文)核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迪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5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3,2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4,498,785.43(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8,751,214.57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848,088.5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3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文)核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迪西”)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90,35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4.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金额10,599,999.72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989,399,974.28元。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14,709,299.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290,674.5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77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瑞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普瑞”)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晖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普晖”)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项目资金人民34,278,410.5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项目资金391,766,422.2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44,368,598.7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959,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94号)。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135,823,241.73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05,660.38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167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5,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述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377.68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上述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实施完毕,实际补流金额为34,278,410.51元,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美迪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美迪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美迪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附表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4,513,741股增加至134,673,08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4,513,741元变更为人民币134,673,08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制定,具体如下:

上述治理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后的部分相关治理制度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2、人员从业经历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菲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雷飞飞

(3)项目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谭红梅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13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5.00万元。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该机构在为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有效性,公司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发展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下同)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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