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4-03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
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264,931,68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06%。新华联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 新华联控股的重整计划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其中涉及到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24-019)。
2024年4月17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0417-3号),获悉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了司法冻结质押及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冻结情形,但仍有部分红利的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未被解除。
新华联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解除冻结质押和解除冻结后,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红利仍被冻结及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新华联控股的重整计划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其中涉及到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破产重整进展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冻结情形,但仍有股份存在质押登记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4-03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含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合计722,242,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7%,累计质押350,689,800股,占其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48.56%。
2024年4月18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完成了解除质押、再质押等手续,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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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进行重新质押,详情见下文。
注2:除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外,还有43,200,000股已质押股份进行了延期购回,该部分股份到期购回日由原先的2024年4月18日变更为2025年4月18日。公司相关股东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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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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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袁仲雪控制的企业,袁嵩为袁仲雪之子,杨德华为袁仲雪配偶。因此,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袁嵩、杨德华是袁仲雪的一致行动人。
注2:上表中持股比例合计数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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