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9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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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668 公司简称:中国建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7145元(含税),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总股本41,619,952,44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约为112.98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8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致力“一创五强”战略目标,深入实施“一六六”战略路径,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凝心聚力全面落实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企业经营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总体来看,呈现以下经营特点:

一是价值创造能力稳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指标继续实现较快增长,利润指标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额4.32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实现营业收入2.27万亿元,同比增长1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6亿元,同比增长6.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31元,同比增长6.5%;归属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9.9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8%;营业现金比率同比提升0.3个百分点;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74.8%,杠杆率保持稳定。公司位居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第13位,稳居全球最大投资建设集团地位。公司持续入选中证50、上证50、富时中国A50、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等重要指数,保持行业全球最高信用评级。

二是服务国家大局坚决有力。报告期内,公司牢记“国之大者”,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全产业链布局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对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等战略区域发展规划,积极服务现代产业发展,在上述区域新签合同额占比达86.2%、完成投资额占比为92.3%。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深入实施海外高质量发展战略,高水平推进所在地区城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主动担当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主力军。主动研究布局城市更新、城市运营新市场,深入参与“三大工程”建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承建了一批重大民生工程,特别是在广州接续投资三个代表性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超过650亿元,持续塑强公司在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的领先地位。

三是企业改革管理持续深化。报告期内,公司全面部署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制定十个方面85项重点改革任务和278项具体改革举措。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各治理主体决策清单和运行规则不断完善,落实董事会职权的子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海外机构治理架构得到优化。开展“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构建ESG治理机制,将ESG融入“一六六”战略路径,推动ESG与经营管理相融合。加快司库体系建设,完成全部系统功能上线,资金可视可控、集约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厉行节约 勤俭办企”专项行动向深层次拓展,管控范围更加深入、管控目标更加多元,进一步压降运营成本、促进管理水平提升。

四是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获批共建我国绿色建筑领域唯一国家重点实验室、土壤养分管理与污染修复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注重发挥院士专家的科技引领作用,新增2家院士工作站,攻坚基础设施、智慧建造、建筑工业化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攻关任务,自主研发“北斗/GNSS高精度施工测量关键技术”,成功解决长距离线性基础设施测量和建筑领域高精度测量“卡脖子”问题;AECMate BIM软件构建了覆盖基础图形平台、协同平台与专业应用软件的完整技术产品体系,入选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产品手册;运用室内增压技术和装配式模块化建造技术,打造“极地科考增压建筑”和装配式停机坪,助力南极科考。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持续扩大智慧建造装备、智能制造数字产线、建筑工业机器人等应用范围。

五是践行社会责任担当作为。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京津冀、东北等地区的抗洪抢险救援,甘肃、青海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甘肃省康乐县、卓尼县、康县和福建省长汀县等地区,创新打造集产业、就业、教育、消费和党建帮扶为一体的精准帮扶“中建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专业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房投资与建设,精心打造高品质建筑产品,持续拓展幸福空间。与产业链上下游60万家企业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共享可持续发展机会。

2024年,公司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持续做好“抓整改、保增长、促创新、深改革、固基础、防风险、强党建”七大任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努力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朝着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方向砥砺前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建集团通知,中建集团将自《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3-057)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简称本次增持计划)。中建集团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100,845,940股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约为500,004,203.40元(不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情请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临2024-017)。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2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815会议室召开,公司5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后的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以公司截至披露日总股本41,619,952,44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14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12.98亿元(含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预期、整体现金流安排等因素,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运行和完善的实际情况。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能够在中国大陆和相关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开展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能够在中国大陆和相关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级2024年度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级2024年度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规范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2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杰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建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杰先生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上述聘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董事会另聘/解聘时止。黄杰先生的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黄杰先生,现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11年12月起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2年5月起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8年7月起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21年11月起兼任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香港机构)总经理,2022年3月起兼任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2024年3月起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黄杰先生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黄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黄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2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908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郑学选先生主持会议,独立董事马王军先生、孙承铭先生、李平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董事单广袖女士因工作安排无法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郑学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贾谌先生因工作安排无法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马王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杰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任黄杰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以公司截至披露日总股本41,619,952,44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14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12.98亿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级2024年度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级2024年度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2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自2020年度开始,安永华明已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年报/内控审计服务4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安永华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岩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君先生,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宁宁女士,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0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汽车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

2.诚信记录。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经审阅安永华明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认为安永华明具备法定资格,能够在中国大陆和相关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开展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其过往承担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能够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安永华明也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经审阅项目成员履历、执业资格、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相关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执业经验丰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作为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公司本次续聘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2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71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累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518.15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7145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41,619,952,444股为基数,公司年度现金红利总额约为112.98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8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42.64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8.15亿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约112.98亿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20.82%,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所承接项目呈现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精准把握国家政策机遇,推动提升主业发展水平,持续深化项目履约管理,加快推进创新工作,不断强化底线思维,积极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一直以来,公司主动融入国家战略,推动区域布局更趋合理,加快改革步伐,凸显“高质量”发展态势,对标新发展理念,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不断提升全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2023年,公司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再创历史新高,全产业链优势更加巩固,各业务板块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自上市以来,净资产收益率维持行业较高水平,为股东创造了稳定的投资回报。随着公司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需要增加对创新业务、新型技术的投入力度。此外,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保留一定比例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原因

目前世界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国际局势瞬息万变,客观上需要保存留存收益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历年累计的留存收益归属于全体投资者,公司将不断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未来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厚的回报。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企业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等方面。中国建筑历年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体现了公司稳健发展和持续分红的能力,2024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紧抓当前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六)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现金分红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继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厚投资者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预期、整体现金流安排等因素,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2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并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确认。2023年,公司累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43.02亿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 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公司结合12月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等信息,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综合评估后,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85.96亿元。

2. 存货减值计提情况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综合考虑项目的地理位置、楼盘品质、市场预期、销售进度、周边房价、成本预算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全面评估后,2023年,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58亿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按照合同资产的性质,主要分为业主未确认投资项目款、质保金、已完工未结算款、房地产合同资产等。对于合同资产,公司参照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公司结合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6.05亿元。

4.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评估和减值测试,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6.43亿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合并财务报表信用减值损失增加85.96亿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57.06亿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43.02亿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核,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3.02亿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后的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2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2024年拟安排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277亿元,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1,523亿元,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小业主提供新增按揭担保额度1,400亿元。

●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2024年度拟新增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18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

公司拟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对外担保额度277亿元。其中:新增融资担保77亿元,新增经营担保20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被担保人新增额度21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人新增额度59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二)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

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拟为其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新增对外担保额度1,523亿元,其中:新增融资担保923亿元,新增经营担保600亿元;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新增额度1,373亿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新增额度150亿元,明细如下。

1.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新增融资担保额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注: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按照所持股权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2.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新增经营担保额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新增小业主按揭担保额度

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拟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新增按揭担保额度1,400亿元。此类担保系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抵押借款提供的担保,承购人以其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该类担保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提供该等担保为公司带来的相关风险较小。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可互相调剂使用。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以公司股东大会审核批准的额度为准,自股东大会决议发布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布之日止失效。以前年度已批复、尚在有效期内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直接占用本次担保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原则上不允许为除上述担保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若确需发生,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详见附件)及其所属子公司,合格商品房承购人。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经股东大会核定年度担保额度后,额度内发生的每一笔担保业务,将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担保业务批准后,由提供担保单位的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提供担保前将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合理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小业主按揭担保)余额为2,8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7.78%。其中,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不包括小业主按揭担保)余额为2,7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4.42%。公司为购房小业主提供的按揭担保余额为1,189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注: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本表所列示的公司主要全资和控股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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