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9日 02:49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24 公司简称:盛剑环境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转增0.2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24,70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08,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24,65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0% 。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9,462,500股。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或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是中国高科技产业知名的绿色科技服务商,于2021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332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C3591);根据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公司的主要下游行业为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等半导体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领域。下游客户制造环节产生的工艺废气治理需求,不仅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更是与自身正常生产息息相关。工艺废气治理系统及设备是其生产工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工艺废气需要与生产工艺同步进行收集、治理和排放,其安全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客户的产能利用率、产品良率、员工职业健康及生态环境。

公司深耕半导体工艺废气治理领域多年,持续服务于中芯国际、华虹半导体、格科微卓胜微长电科技士兰微电子、京东方、华星光电、惠科光电、天马微电子、维信诺和辉光电、中电系统、通威股份等业内领军企业,积累了领先的设计能力、专业的管理团队及丰富的实战经验,奠定了公司在国内半导体产业工艺废气治理领域的领先地位。

(二)行业政策情况

总体而言,公司主要业务发展受益于中国半导体产业在国产替代进程中高速增长及建立健全绿色环保、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两大趋势。公司所处行业需要遵守或受到重要影响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节选如下:

1、半导体行业

半导体产业是目前国内“卡脖子”的战略关键领域,已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近年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将半导体产业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大力支持半导体行业的发展。

2014年6月,国务院颁布《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纲要》强调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推动产业重点突破和整体提升。到2020年,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全行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0%。到2030年,产业链主要环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跨越发展。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升核心基础硬件供给能力。提升关键芯片设计水平,发展面向新应用的芯片。加快16/14纳米工艺产业化和存储器生产线建设,提升封装测试业技术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加紧布局后摩尔定律时代芯片相关领域。

2020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时期政策》共40条,涉及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应用政策、国际合作政策等八个方面,对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提供了保障。

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纲要提出需要集中优势资源攻关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其中集成电路领域包括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开发、重点装备和高纯靶材开发,集成电路先进工艺和绝缘栅双极晶体管(IGBT)、微机电系统(MEMS)等特色工艺突破,先进存储技术升级,碳化硅、氮化镓等宽禁带半导体发展。坚定发展半导体产业已上升至国家重点战略层面,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产业。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清单针对申报企业的高学历比例、研发人员比例、研发费用占比等提出要求,同时对于逻辑电路、存储器、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以及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等8类企业,仅4项申报要求,芯片制造及相关企业的申报门槛较低,体现出国家对增强芯片制造产业实力、提升自主科研创新能力的坚决态度。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信息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人工智能、先进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先进计算等技术创新和应用。

2022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针对《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举措,包括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海洋装备等关键领域,5G、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产业链核心环节,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一批集群标杆,探索在集群中试点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

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及其配套政策有关规定,经研究,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延用2022年清单制定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

2023年8月,工信部、财政部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一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大投资改造力度,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有序推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讯设备、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工建设。面向新型智能终端、文化、旅游、景观、商显等领域,推动AMOLED、Micro-LED、3D显示、激光显示等扩大应用,支持液晶面板、电子纸等加快无纸化替代应用。

2、绿色科技行业

近年来,我国环保政策密集出台,环保力度进一步加大,环保政策措施由行政手段向法制和经济手段延伸。我国环保产业革命持续深化,绿色科技产业成为我国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我国“十五”规划至“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由“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变化为“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新能源行业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规划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付费标准,有序推进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2021年8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为全社会各行业VOCs治理提供指导纲领。通知指出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的基础上,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2021年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规划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发展与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改造,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最大化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

2022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202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方案》就能源、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实现协同增效做出了详细规定和分工安排,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环保工作的开展和环保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22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包括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建设及评价标准。

2022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十五五”期间,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重申打好三个标志性战役的重要性,以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为主要目标,强化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加强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并将在含VOCs产品质量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

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扩大光伏发电系统、新型储能系统、新能源微电网等智能化多样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清洁能源与节能降碳增效、绿色能源消费等高效协同。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实现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探索光伏和新能源汽车融合应用路径。同时加大新兴领域应用推广,探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建设。

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出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继续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推进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2023年8月,为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制定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2023年12月,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我国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制造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增强。

2024年2月,工信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支持大型企业围绕产品设计、制造、物流、使用、回收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实施全流程系统化改造升级。

公司所处行业其它信息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中的相关描述。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为高科技产业提供绿色科技服务,以“致力于美好环境”为企业使命,持续秉持“行业延伸+产品延伸”的发展方针,锚定“为科技企业提供绿色服务,为绿色企业提供科技产品”的战略定位,已形成“绿色厂务系统解决方案、半导体附属装备及核心零部件、电子化学品材料”主营业务三驾马车。

公司深度布局中国半导体产业集聚区,下设华东、华中、华南等制造基地及服务中心,长期服务众多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新能源等高科技产业的知名企业,助力产业绿色生产,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历经多年产业深耕,积累了深厚的项目经验、赢得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并夯实了稳固的行业地位。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1、半导体产业

公司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产业绿色科技服务领域具有领先的竞争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绿色厂务系统解决方案、半导体附属装备及核心零部件、电子化学品材料等。绿色厂务系统解决方案包括半导体工艺废气系统解决方案、化学品供应与回收系统解决方案等;半导体附属装备及核心零部件主要包括真空设备、温控设备、Local Scrubber、Local VOC等;电子化学品材料主要包括光刻胶剥离液、蚀刻液、清洗液等。

公司半导体客户的大部分生产线整体位于洁净厂房中,以半导体显示客户中AMOLED的阵列工序主要流程及产污环节为例,公司主要产品与客户生产线相结合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绿色厂务系统解决方案

1)半导体工艺废气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针对半导体生产工艺环节持续产生的复杂废气,依据这些废气的特性,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的工艺废气治理系统覆盖了客户的生产工艺过程,与其生产工艺同步进行废气收集、处理及排放,有力保障了客户的产能利用率、产品良率、员工职业健康及生态环境,是客户生产工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工艺废气治理系统按照处理废气种类,分为酸碱废气处理系统、有毒废气处理系统、VOCs处理系统、一般排气系统等,并可按照废气成分进行综合配置,下游领域包括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等。

2)化学品供应与回收系统解决方案

化学品供应与回收系统包括两个相关联化学品系统,即化学品供应系统和有机溶剂回收系统。化学品供应系统主要作用是将化学品/研磨液自包装容器(槽车、IBC桶、DRUM桶等)输送至使用点的工艺系统,包含充装、加压、存储、调配、纯化及分配等功能。适用于无机酸碱类和有机溶剂类化学品;有机溶剂回收系统利用化学分离工程基本原理,将半导体制程所排放废液中有效成分回收并提纯利用,同时确保回收提纯后品质达到原液标准。适用于废液资源,如剥离液废液,NMP废液及IPA废液等。

(2)装备及核心零部件类产品

公司装备及核心零部件类产品包括半导体附属装备及核心零部件、工艺排气管道、中央废气治理设备等。

1)半导体附属装备及核心零部件

半导体附属装备及核心零部件作为公司的核心战略业务之一,公司围绕该领域逐步完成了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真空设备和温控设备的国产化研制。上述设备共同作用于对半导体制程设备反应腔的辅助控制,可使反应腔满足刻蚀、离子注入、扩散及薄膜沉积等工艺所需的环境条件,是半导体制程附属装备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设计、制造的工艺废气处理设备包括L/S、LOC-VOC。

L/S是Local Scrubber的简称,是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用于对制程过程中产生的含氟、氯、硅等元素为代表的成分复杂的有毒有害废气进行源头处理,该设备一端与半导体工厂工艺设备相连,通过真空泵抽取工艺设备内产生的废气并进行分解;另一端与中央治理系统相连,将分解后的尾排气体排至中央处理装置并进行后续处理。L/S属于半导体工艺制程设备的一部分,其运行稳定性及气体处理效率要求高。

LOC-VOC是一种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用于处理洁净室内弥散的VOC气体,用于保障生产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半导体行业生产车间某些区域循环风中含有一定量的挥发性VOCs气体,影响职业健康和产品良率。含有VOCs的气体通过沸石,VOCs被吸附,洁净气体排至车间,小风量的高温气体从沸石上脱附出高浓度的VOCs,排至VOCs中央处理装置,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有助于提高客户制程的产品良率。

公司核心零部件业务主要包括温控设备、真空设备等。

半导体真空设备包括半导体真空泵、阀等设备,广泛应用于单晶拉晶、LL、Etching、CVD、ALD、封装、测试等清洁或严苛制程。真空设备可使反应腔体内部形成发生反应所必须的真空环境,并抽离工艺废气,传输至工艺废气处理设备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温控设备能够不间断的提供温度可控的循环液,在半导体制程工艺流程中多环节对温控有不同的需求,均需要用到相关设备来控制反应温度。

2)工艺排气管道

公司生产的工艺排气管道以不锈钢涂层风管为主,其管道内壁喷涂具备高度抗腐蚀性的氟涂料,具有优异的耐热性、耐腐蚀性、低摩擦性等特性,常用于半导体产线中有酸碱排风需求和防火要求较高的洁净室内或外部室外区域。公司生产的ECTFE涂层风管和ETFE涂层风管先后通过FM Approvals关于洁净室专用的排气及排烟管道系统认证,可被广泛应用于半导体、石油化工、生物制药、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排气系统。

3)中央废气治理设备

工艺废气治理系统由中央废气治理设备、管道、仪表等组成,中央废气治理设备作为废气治理系统的核心组件,目前主要核心设备能够实现自产或定制化设计。公司所设计、加工制作的中央废气治理设备主要包括:沸石转轮、蓄热式焚化炉、直燃式焚化炉、干式除尘器、连续水幕湿式电除尘、洗涤塔、预过滤器、深度冷凝器等。

(3)电子化学品材料

公司大力布局电子化学品材料业务。基于公司化学品供应与回收系统解决方案技术的积淀,公司在发展电子化学品材料业务方面有自己的竞争优势,如长期积累的半导体客户渠道资源丰富,并在循环回收工艺和项目经验方面有先发优势,为开展电子化学品材料研发制造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公司内部已组建研发团队,在上海市化学工业区设立实验室和生产线,进行相关电子材料的研发、制备工作;并以开放的模式寻求与外部优秀技术、产业资源力量加强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光刻胶剥离液和蚀刻液技术。主要规划产品聚焦于剥离液、蚀刻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制造工艺。

2、绿色科技产业

公司将半导体领域积累的先进技术、项目经验拓展至烟气净化、新能源、非半导体行业VOCs减排等领域的系统、关键设备、零部件及原材料研制。

1)烟气净化领域

烟气净化系统处理技术包括酸性气体脱除、NOx去除、粉尘二噁英控制和重金属排放控制。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固体危废处理等行业。

2)工业VOCs减排领域

国家对VOCs治理标准提升,给VOCs减排领域带来巨大增量市场需求。公司加大技术投入和市场推广,将在工艺废气治理领域积累的VOCs减排技术拓展应用至环保产业,持续拓展新业务市场空间,致力于面向百余个非半导体行业不同经营规模的客户提供VOCs规模化治理系统解决方案及VOCs净化一体机设备。

VOCs净化一体机设备精密集成预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与催化氧化系统,有效治理苯、醇、烷烃、醚、酮、脂类等VOCs组分并实现达标排放。该设备通过精密集成,可一站式实现快速安装运行并节约占地空间,与传统VOCs治理系统相比具有节约能耗、降低成本的优势,在轨交涂装、汽车制造、重型机械、轮胎制造等行业均有投运经验与业绩,能够满足不同行业、工艺与地区的达标及超净排放要求。

(三)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为高科技产业提供绿色科技服务,锚定“为科技企业提供绿色服务,为绿色企业提供科技产品”的战略定位,长期服务众多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新能源等高科技产业的知名企业,助力产业绿色生产,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围绕项目开展的定制化设计是公司的业务核心,贯穿了销售、采购、生产的各个环节。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以半导体行业高科技工业企业及其工厂建设的总承包方为主。公司的绿色厂务系统解决方案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公司的装备及核心零部件类产品业务主要通过竞争性谈判获取,电子化学品材料采用直接面对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材料、设备及配件、外协加工和安装劳务。其中采购的设备及配件和安装劳务主要用于半导体工艺废气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和化学品供应与回收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公司的半导体工艺废气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和化学品供应与回收系统解决方案业务主要按照项目定制化集中采购。中标后公司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对产品进行深化设计,采购内容因项目和产品不同存在差异。项目深化设计方案完成后,除自产设备及配件外,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根据项目需求情况向备选合格供应商发送材料清单并询价,综合考虑价格、供货速度等其他因素来确定最终的供应商,签署采购订单或协议,进行集中采购。

采购的材料和外协加工主要用于公司装备及核心零部件类产品。其主要为半导体附属装备及核心零部件、工艺排气管道、中央废气治理设备,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氟涂料和吸附剂模块等,采购的服务主要为外协加工。公司主要根据在手订单和未来预期,结合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进行采购和适量备货。

公司电子化学品材料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包装材料由供应链管理部负责,按照“以产定购”的原则制定采购计划。为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价格,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标准和流程。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绿色厂务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大多为非标定制产品,以设计和管理为核心,通过系统集成的方式进行生产。公司的电子化学品材料、装备及核心零部件类产品具体型号、规格较多,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同时公司根据未来市场预期、原材料价格波动、生产计划排期等因素,进行适量的备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 182,599.81 万元,较2022年增长37.45 %;公司营业利润为17,932.65万元,较2022年增长3,844.78万元;公司利润总额为17,960.19万元,较2022年增长3,810.25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44.23万元,较2022年增长26.9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消除公司潜在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相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相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伟明先生、许云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17.1选举张伟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2选举许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3选举聂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4选举沈华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18.1选举田新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2选举何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3选举封薛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审计委员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剑环境”)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3月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2,138,737.3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64,264.14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3001号《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拟将截至2023年7月18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64.91万元(含孳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69%,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综合考虑“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环保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环保项目中主要实施内容相应调整,其中,泛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L/S)和泛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LOC-VOC)后续由公司安排自有资金实施;另外,鉴于环保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关键原材料供应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PTFE(聚四氟乙烯)等含氟原材料供应链持续紧张,采购成本高企等),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已不具备投资条件,经审慎评估,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后续不再实施。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环保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环保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566.14万元调整为13,100.27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528.27万元减少至9,228.27万元,减少3,300.00万元;新技术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881.25万元增加至15,181.25万元,增加3,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4226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盛剑环境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盛剑环境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于2023年7月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

注4:“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7月份结项,2023年7-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9,662.44万元、实现效益4,192.34万元。“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办公场地,参加行业展会并投放广告,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ERP、OA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7月份结项,2023年7-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9,662.44万元、实现效益4,192.34万元;“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及产品种类: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品种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理财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仅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并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现金管理将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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