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4月19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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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5.2270%被动稀释至41.2346%,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3.992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22年2月16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总股本由504,000,000股增加至510,40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5.2270%被动稀释至44.6598%;于2023年2月2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总股本由510,400,000股增加至511,136,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新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4.6598%被动稀释至44.5955%。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117,924,52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11,136,000股增加至629,060,528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并将于2024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工集团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1,446,54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新工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227,943,839股增加至259,390,380股,其持股比例因公司总股本增加由44.5955%被动稀释至41.234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号),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17,924,52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11,136,000股增加至629,060,528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并将于2024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0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陵药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注:上述协定存款为活期存款,公司可随时支取用于募投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作规范,通过适度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产生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购买的上述产品外,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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