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9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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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84 公司简称:长电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1,788,827,9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红利178,882,797.60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行权等事项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具体调整并披露。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半导体芯片成品制造和测试子行业,半导体行业根据不同的产品分类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光电子器件和传感器等四个大类,广泛应用于通信类、高性能计算、消费类、汽车和工业等重要领域。其中,集成电路为整个半导体产业的核心,因为其技术的复杂性,产业结构具备高度专业化的特征,可细分为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晶圆制造、集成电路芯片成品制造和测试三个子行业。

1)半导体市场情况

2023年受到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全球消费电子市场疲软,全球半导体市场处于行业下行周期。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数据,预计2023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为5,200亿美元,同比下降9.4%;从地区看,预计2023年美洲、日本和亚太地区同比分别下降6.1%、2.0%、14.4%,欧洲市场同比增长5.9%。

随着消费市场需求趋于稳定、存储器市场回暖、人工智能与高性能计算等热点应用领域带动等因素作用下,预计2024年全球半导体市场将重回增长轨道。从应用端看,存储器市场将成为2024年半导体市场复苏最主要的推动力,WSTS预计其市场将高速增长,同比涨幅为44.8%。另外,据市场调查机构IDC数据,预计到2027年全球人工智能总投资规模将达到4,236亿美元,近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26.9%。其中中国将达到381亿美元,占全球总投资9%。IDC数据也显示,2023年第四季度全球传统PC出货量略高于预期,出货量近6,710万台,比去年下降2.7%。市场萎缩似乎已经触底,预计将在2024年实现增长。同时,IDC预估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12亿部,同比增长2.8%;其表示大模型技术将推动手机进入AI时代,预计2024年全球新一代AI手机出货量将达到1.7亿部,占智能手机整体出货量的15%。

从全球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历史情况来看,半导体产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公司的行业地位

根据芯思想研究院(ChipInsights)发布的2023年全球委外封测(OSAT)榜单,长电科技以预估294亿元营收在全球前十大OSAT厂商中排名第三,中国大陆第一。公司在品牌领导力、多元化团队、国际化运营、技术能力、品质保障能力、生产规模、运营效率等方面占有明显领先优势。

从近五年市场份额排名来看,行业龙头企业占据了主要的份额,其中前三大OSAT厂商依然把控半壁江山,市占率合计超过50%。

3)半导体行业上下游情况

集成电路产业链包括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芯片成品制造和测试、设备和材料行业。公司所属芯片成品制造与测试位于产业链中下游,是集成电路产业链上重要的一个环节。集成电路芯片成品制造与测试的客户是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和系统集成商,设计公司设计出芯片方案或系统集成方案,委托集成电路制造商生产晶圆(芯片),然后将芯片委托封测企业进行封装、测试等,再由上述客户将产品销售给电子终端产品组装厂。

集成电路芯片成品制造行业的供应商是设备和材料。原材料的供应影响芯片成品制造行业的生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影响芯片成品制造行业的成本。

4)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

长电科技是全球领先的集成电路制造和技术服务提供商,提供全方位的芯片成品制造一站式服务,包括集成电路的系统集成、设计仿真、技术开发、产品认证、晶圆中测、晶圆级中道封装测试、系统级封装测试、芯片成品测试并可向世界各地的半导体客户提供直运服务。公司在中国、韩国及新加坡拥有两大研发中心和六大集成电路成品生产基地,业务机构分布于世界各地,可与全球客户进行紧密的技术合作并提供高效的产业链支持。

通过高集成度的晶圆级WLP、2.5D/3D、系统级(SiP)封装技术和高性能的Flip Chip和引线互联封装技术,长电科技的产品、服务和技术涵盖了主流集成电路系统应用,包括网络通讯、移动终端、高性能计算、汽车电子、大数据存储、人工智能与物联网、工业智造等领域。

最近几年公司加速从消费类向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汽车电子、高性能计算、存储、5G通信等高附加值市场的战略布局,持续聚焦高性能封装技术高附加值应用,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按市场应用领域划分情况:通讯电子占比43.9%、消费电子占比25.2%、运算电子占比14.2%、工业及医疗电子占比8.8%、汽车电子占比7.9%,与去年同期相比通讯电子增长4.6个百分点,消费电子下降4.1个百分点,运算电子下降3.2个百分点,工业及医疗电子下降0.8个百分点,汽车电子增长3.5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根据客户订单及需求,按为客户定制的个性化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供专业和系统的集成电路成品生产制造、测试以及全方位的端到端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终端市场需求疲软,半导体行业处于下行周期,导致客户需求下降,产能利用率降低。同时,受价格承压影响,整体利润下降。基于以上因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相关指标也呈不同比率下降,包括: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持续强化以应用为核心的创新发展模式,优化业务结构,促进聚焦于高性能先进封装的产品升级转型,同时继续加大精益智造和降本增效力度,经营业绩逐季回暖反弹。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6.61亿元,同比减少12.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1亿元,同比减少54.48%。

2)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晟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80%股权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晟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同意长电管理以现金方式收购SANDISK CHINA LIMITED(以下简称“出售方”)持有的晟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碟半导体”)80%的股权,交易对价以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24)第45号”评估报告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经交易双方充分沟通协商交易对价约62,400万美元(最终价格将根据交割前后的现金、负债和净营运资金等情况进行惯常的交割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长电管理持有晟碟半导体80%股权,出售方持有晟碟半导体20%股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晟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3)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收到通知,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电半导体”)分别与磐石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香港”)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大基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74,288,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4%),以29.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芯电半导体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28,833,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9%),以29.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磐石香港控股股东为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润”)。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分别为大基金和芯电半导体,大基金和芯电半导体分别持有公司总股本13.24%和12.79%的股份。各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完成长电科技股份交割及长电科技董事会改组后,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将持有公司403,122,922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华润。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东大基金持有的股数由236,897,906股变更为62,60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股东芯电半导体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以及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永岗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7日、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调整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林桂凤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7日、2024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和调整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高永岗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本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及保理、各类票据业务、保函、国内证开证及议付、国际证开证及押汇、委托贷款及金融衍生产品等。

在股东大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签署上述范围内的银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远期信用证、金融衍生产品协议、与贷款相关的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合同等相关文件。

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单位申请办理的业务均为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函担保、抵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经营性租赁担保等;子公司被担保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付帐款保函、海关税费保函、应收帐款保理、信用证业务等。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各子公司的申请,在上述时间及额度内视各子公司资金情况及业务需求予以安排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担保方式、期限、金额、担保协议条款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总额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各子公司之间调配使用担保额度。

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外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与生产运营收支直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等业务,种类限于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套期保值、利率掉期工具(IRS)-中长期贷款利率互换等。前述套期保值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展,交易总额度不超过7亿美元,在授权叙做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交易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788,827,9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红利178,882,797.60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行权等事项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具体调整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会议决定在江阴市长山路78号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29号)等公告。

公司在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部分补流的募集资金时,公司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确保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已将人民币10亿元暂时用于补流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3二楼会议室(江阴市长山路7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和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于2024年3月18日和2024年4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后续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0-86856061

2、传真:0510-86199179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

5、邮政编码:214431

6、电子信箱:IR@jcetglobal.com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以及202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 17号”),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 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2022 年11月30日颁布了解释16号,本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解释17号,本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电科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向23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176,678,44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994,447.8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121126_B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2,579.0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55,133.08万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00,000.00万元、现金管理150,000.00万元以及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江阴”)三家银行之下属机构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以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以上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管理制度》,募投项目实施单位之一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宿迁”)在浦发江阴下属机构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由公司与长电宿迁、浦发江阴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各方均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期末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投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23,794.44万元人民币,其中“年产36亿颗高密度集成电路及系统级封装模块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324.49万元人民币, “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4,469.95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2,579.08万元人民币,其中“偿还银行贷款及短期融资券”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599.44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已实施完成,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年产36亿颗高密度集成电路及系统级封装模块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559.82万元人民币;“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419.82万元人民币,两个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成。由于半导体市场整体处于下行周期,半导体市场需求出现结构性下滑,消费类市场芯片、终端客户库存调整,叠加其他诸多不利因素导致该项目主要产品需求下降,从审慎角度出发,公司已持续放缓募投项目产能扩充进度。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4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安永华明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121126_B04号”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4月20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补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均按规定使用且已全部收回,投资产品主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存款,当期累计收益为1,920.65万元。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已进行现金管理但未到期的总额均不超过16亿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均按规定使用,投资产品主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存款,当期投资产品至2022年12月31日已到期的收益累计为2,366.76万元。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已进行现金管理但未到期的总额均不超过15亿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现金管理余额为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延期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应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对尚未实施完成的募投项目研究论证,并结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

1、将原项目“年产36亿颗高密度集成电路及系统级封装模块项目”中的2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收购晟碟半导体80%股权项目”,剩余资金继续用于支付该项目已建设/采购的款项。

2、拟将原项目“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相关事项详见《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长电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注2: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暂未产生效益,于2024年3月15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变更2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收购晟碟半导体80%股权,剩余资金继续用于支付该项目已建设/采购的款项。

注3: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本年度产生利润总额为3198.20万元,于2024年3月15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注4:偿还银行贷款及短期融资券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扣除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相应调减造成的。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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