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年04月19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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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19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林高速)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出具的《关于提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吉高集团致函公司,为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吉林高速长远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建议公司用实际行动维护投资者收益权,树立良好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形象。提议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吉林高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0,149,785.21元(现金分红比例31.14%),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吉林高速流动资金解决。

二、后续进展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吉高集团《关于提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函》后,认为该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上述提议形成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1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后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0,149,785.21元(现金分红比例31.14%)。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调整后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6,486,735.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51,236,948.47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7,419,021.59元,累计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50,304,662.54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按年末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0,149,785.21元(现金分红比例31.14%),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吉林高速流动资金解决。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依据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函》,提议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9)。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6)。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7)。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0,149,785.21元(现金分红比例31.14%),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公司流动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24-01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15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2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回复,现将具体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1:公告显示,2019年至2023年,公司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0.99亿元、3.18亿元、3.94亿元、5.46亿元,连续五年盈利、连续三年盈利增长,但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仅分别为0、0、10.18%、0、0,仅2021年度低比例分红3240.95万元。公司连续多年盈利,但多年未实施现金分红。公司称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发展、投资、偿还债务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17.96%,连续多年下降;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35亿元,连续多年增长;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达15.13亿元。请公司:(1)结合近年盈利水平、资金使用情况,补充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多年不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2)详细列示留存资金的具体使用规划,包括具体运营资金预算、偿债安排、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向等,充分说明相关资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3)说明公司是否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以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切实有效的措施。

公司回复:

(一)结合近年盈利水平、资金使用情况,补充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多年不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

2019年至2023年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6亿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26.35亿元。5年来,在偿还各类贷款本息累计36.25亿元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对路产维修养护、绿化等投入,提供了畅、优、舒、美、安的通行环境,公司的盈利能力不断提高。

1、近五年盈利水平、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至2023年,公司管理层从宏观统筹调控,经营上不断开拓创新,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从压缩管理层级、持续推行引流增收,加强成本控制、合理运用筹资手段等方面着手,实现连续五年盈利、连续三年盈利增长。公司留存的利润主要用于偿还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银团贷款本金及利息、支付改扩建工程款及保证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等,不存在资金被质押、挪用、占用情况。

(1)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亿元。主要的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包括:2020年公司偿还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银团贷款本金及利息3.56亿元;支付改扩建工程款及保证金、养护支出、各项税费支出2.50亿元等。

(2)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2020年度业绩受到较大冲击。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9亿元,同比下降47.63%。主要的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包括:2021年公司偿还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银团贷款本金及利息4.33亿元;支付改扩建工程款及保证金、养护支出、各项税费支出2.62亿元等。

(3)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亿元。主要的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包括:2022年公司偿还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银团贷款本金及利息15.99亿元;支付改扩建工程款及保证金、养护支出、各项税费支出2.41亿元等。

(4)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亿元。主要的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包括:2023年公司偿付2022年度超短期融资券本金及利息等8.22亿元;支付改扩建工程款及保证金、养护支出、各项税费支出2.51亿元等。

(5)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6亿元。主要的大额现金支付项目预计包括:2024年公司预计偿付2023年度及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金及利息共8.15亿元;支付改扩建工程款及保证金、养护支出、各项税费支出3.55亿元等。

2、近五年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1)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220.98%。为回馈广大中小股东的关切,保证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公司按每10股派发0.24元(含税)的现金股利,总计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2,409,478.28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8%。

(2)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23.62%。为践行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担当,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3年6月29日完成了权益分派的实施工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540,158,048股。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350,395,121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1,890,553,169股。

3、近五年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1)公司近五年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2)2013年11月为满足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资金需要,公司与银行签订了总额为人民币42.52亿元的项目贷款合同,实际提取贷款29.62亿元,利率4.9%,并按约定逐年偿付贷款本金和利息。2020年7月17日,经公司多方努力,与银团协商签定了补充协议,将银团贷款利率由4.9%降为4.35%。

(3)为实施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坚持资本运作,努力提升融资能力。2022年6月,使用自有资金提前偿还贷款7.5亿元,节约利息支出2,422万元。9月21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8亿元270天期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2.5%,募集资金用于提前偿还利率为4.35%的银团贷款,节约贷款利息支出2,565万元。

(4)2023年6月,公司发行了新一期的超短期融资券4亿元,用于偿还2022年发行的8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2.78%。2024年3月,公司发行2024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4亿元,发行利率2.49%,将于2024年11月29日到期偿付。

公司经营层准确把握市场行情,合理运用融资手段,以低息债券置换高息项目贷款,累计节约财务成本8,200余万元。

4、是否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15.13亿元,其中母公司货币资金7.16亿元,需支付超短期融资券及利息4.1亿元,剩余3.06亿元需用于支付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应付工程款和保证金及公司日常经营,现有货币资金以协定存款和七天通知等形式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

(二)详细列示留存资金的具体使用规划,包括具体运营资金预算、偿债安排、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向等,充分说明相关资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2024年具体运营资金预算

2024年预计母公司营业成本支出0.40亿元;税金及附加支出785万元;管理费用预算为0.67亿元;资本性支出0.83亿元。

2、2024年偿债安排

公司尚有贷款余额4亿元需要偿还,以及拟偿还各类应付账款1.2亿元。

3、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向

为了积极响应吉林省委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的决定,落实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产业升级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部署。公司将积极致力于智慧交通、绿色交通、科技交通、新能源等规划发展,实现主营业务领域业务开拓和公司的其他盈利点的拓展,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已重点调研了相关领域,并在积极推进过程中,也在择机参与投资回报率高的政府项目,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以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对股东的分红能力。并通过送股、现金分红等多种方式回馈全体股东的支持。

4、相关资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属于国民经济基础设施保障行业,受国家政策和地区经济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必须留有必要的生产经营资金;债务到期还本付息是硬指标,应付款项随时都有支付的需求;对外投资和并购等资本运作都需要充分的资金支撑,所以,公司留存的资金使用计划是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的。

(三)说明公司是否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以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切实有效的措施。

1、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为了能更好的维护股东享有的权利,公司每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小投资者采用单独计票并公告统计结果,充分保障了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参与及表决行使权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十分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主动召开业绩说明会,让全体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每年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都会主动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与公司高层互动的问答形式,充分回答中小股东普遍关注的问题,积极传递公司的价值,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切实有效的措施

(1)为了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保障偿还4亿元债务的基础上,压缩非必要现金支出,控制投资规模用来满足目前股东分红的需要。

(2)公司将积极研判各类拟投资项目,审慎研究可行性方案,当投资项目时机不成熟或投资项目风险较高时,公司将酌情控制投资节奏,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最大化。项目节余资金及收益将用于以后年度提高利润分配水平。

(3)继续通过全面压缩费用支出,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把牢预算管理关口,细化成本管控,做好引流增收,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不断调整和优化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回报投资者对公司长远发展的支持,持续提高投资者回报预期。

(4)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公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出具的《关于提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函》,吉高集团提议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0,149,785.21元(含税)。公司已根据吉高集团的提议拟定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问题2:公告显示,副董事长刘先福、独立董事林建忠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弃权票。请公司:说明副董事长刘先福、独立董事林建忠投弃权票以及其他董事投赞成票的详细理由,相关董事是否与你公司存在沟通分歧,全体董事是否独立审慎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请全体董事就是否勤勉尽责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刘先福副董事长投了弃权票,建议公司在满足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也应考虑股东的即期现金回报要求,制定现金分红方案。

林建忠独立董事投了弃权票,并发表意见:公司在保持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建议2023年按照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现金分红方案。

战国义独立董事、房绍坤独立董事、蒋涛董事、鲁明威董事、梁开宇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均投了赞成票,理由是考虑公司资金需要,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5名董事均对此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向全体董事发送了董事会审议议题材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与相关董事不存在沟通分歧。

(二)相关董事回复:

蒋涛董事:本人在会前,针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仔细研究、审慎判断,充分沟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满足资本性支出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此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鲁明威董事:本人在会前,针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仔细研究、审慎判断,充分沟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满足公司资本性支出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此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梁开宇董事:本人在会前,针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仔细研究、审慎判断,充分沟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为满足资本性支出需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此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战国义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针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仔细研究、审慎判断,充分沟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满足公司资本性支出需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此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房绍坤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针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仔细研究、审慎判断,充分沟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为满足资本性支出需求,提高偿债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财务稳健性和自主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此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刘先福董事:本人在会前,针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仔细研究、审慎判断,充分沟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建议公司在满足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也应考虑股东的即期现金回报要求,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本人对此项议案投了弃权票。

林建忠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针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仔细研究、审慎判断,充分的沟通。公司在保持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建议2023年按照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现金分红方案。本人对此项议案投了弃权票。

问题3: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最直接、最有效路径之一。请公司全体董监高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是否具备合理性发表意见,并审慎评估现金分红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是否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就现金分红事项及时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调整后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0,149,785.21元(现金分红比例31.14%),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公司流动资金解决。本项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监高认为:调整后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能够更好的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及时回应了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关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调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0,553,1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0,149,785.21元(现金分红比例31.14%),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公司流动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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