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2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
㈡披露情况:提案1、提案3至提案12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至提案7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提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通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2.提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提案13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10:00一14:00;下午15:00一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渤海租赁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下午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4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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