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2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1.四川省武胜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胜水务”);2.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3.四川广安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安水务”)。
以上3家子公司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本次公司为武胜水务提供的担保本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2.本次公司为综合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10000万元;3.本次公司为广安水务提供的担保金额: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胜支行(以下简称“武胜支行”)关于《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订,公司为武胜水务在该银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本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完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区支行(以下简称“广安区支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一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一中企云链“保理e融”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的签订,公司为综合能源和广安水务办理供应链金融融资业务“保理e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为11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11月2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胜水务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武胜水务向武胜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胜水务提供担保》(公告编号:2023-073)。
2024年3月1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向银行申请办理“保理e融”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安水务向银行申请办理“保理e融”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综合能源和广安水务向广安区支行申请办理供应链金融融资业务“保理e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共计11000万元,其中公司为综合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为广安水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安水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省武胜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武胜水务成立于1996年11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5116222100010366,法定代表人为戴振中,注册地址是武胜县沿口镇光明大道怡康家园,主营业务包括生产、销售自来水;安装、经营给排水管道、热水器、卫生洁具;批发、零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产品、化工、日用杂品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0868.83万元,净资产4968.04万元,负债5900.79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046.72万元,净利润669.95万元。截止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1527.59万元,净资产5108.46万元,负债6419.13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05.83万元,净利润140.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综合能源成立于2021年12月,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511602MA7E5TNM5Q,法定代表人为欧居修,注册地址是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8,400.34万元,净资产11,165.14万元,负债7,235.2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11.06万元,净利润85.44万元。截止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25138.72万元,净资产9859.97万元,负债15278.75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2.85万元,净利润-167.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四川广安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广安水务成立于2023年1月12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511602MAC5KBEB1C,法定代表人为杜全虎,注册地址是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广安爱众运营中心广爱楼4楼412、413办公室,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2,386.77万元,净资产13,764.27万元,负债8,622.5万;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272.12万元,净利润1,906.94万元。截止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23119.61万元,净资产14004.10万元,负债9115.51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736.59万元,净利润239.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本金最高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甲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胜支行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
2.保证方式: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4.保证责任: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或者发生主合同项下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导致乙方行使担保权利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甲方的其他义务:甲方应对债务人借款使用情况(包括用途)进行监督,并接受乙方对甲方资金、财产和经营状况的监督,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财务报表等有关信息、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准确、真实、完整与有效;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二)《中国农业银行一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一中企云链“保理e融”业务三方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核心企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融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区支行
丙方(平台服务商):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
1.额度的生效、变更及取消
乙方为甲方核定的无追索权保理总额度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万元整(小写¥110,000,000.00元整),该额度用于乙方基于甲方的成员单位在云链平台上开立的云信向纳入乙方名单的云信持有人提供无追索权保理融资服务,甲方授权其指定集团成员单位(综合能源、广安水务)使用甲方在乙方的云链使用额度开立云信,并允许其签署开设云信所需的电子《付款承诺函》等文件。
乙方为甲方核定的总额度为循环额度,融资申请人可在总额度限额及有效期内循环向乙方申请融资。
丙方承诺严格控制甲方的成员单位基于乙方核定的保理总额度在云链平台上开立的云信额度,确保通过占用甲方在丙方云信额度内开立的、并在乙方申请融资的云信总额度不超过乙方给甲方核定的保理融资总额度。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信情况的变化以及甲方的付款记录、丙方平台服务费等情况,对核定的总额度进行变更。该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减少额度、缩短额度有效期及取消额度等。乙方应在做出上述变更决定后通知甲方和丙方。乙方调减甲方云信保理额度,导致甲方及甲方成员单位已开立未到期的云信余额超出乙方为甲方核定的云信保理额度的,额度超限期间甲方及其成员单位不得继续开立云信,直至云信存量不高于甲方额度。
2.保理融资约定
融资费率。本协议项下乙方为融资申请人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服务的利率水平根据乙方公布的指导价格结合具体融资发生时的市场情况、融资申请人情况、融资金额及业务操作复杂程度确定。乙方确定或调整融资利率后需及时将《利率确认表》传真或以其他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方。
平台服务费。丙方基于向融资申请人提供了其持有的甲方或甲方成员单位所开立的云信流转、融资支持、信息登记等服务,委托乙方向融资申请人/甲方或其成员单位收取平台服务费及杂费。
丙方签署本协议即代表丙方已委托乙方从甲方/供应商融资收款账户中代扣平台服务费,费用标准由丙方规定,具体费用金额由供应商申请融资时在丙方平台上确认。该委托不允许取消、撤销、撤回,丙方与供应商/甲方的成员单位因收取平台服务费产生的纠纷由丙方与供应商/甲方的成员单位自行协商处理,与乙方无关。
费用承担:最终付款方应在云信开立环节选定相应云信费用承担方式,待确认的收费项目包括:国内保理融资利息、国内保理业务融资手续费、平台手续费、保理合同确认的其他相关费用。
如因甲方的成员单位上述指定账户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正常放款的,供应商由此遭受的损失由甲方的成员单位承担。
3.甲方权利与义务
云信到期后,若指定的集团成员单位无法兑付,则甲方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并自甲方应付未付之日次日起,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罚息。
若甲方的成员单位违约,乙方可从其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清偿全部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费用。
4.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根据金融监管及自身风控要求决定是否受让、是否无追索权受让应收账款的内部审核标准并按此标准开展供应链保理融资业务,并根据应收账款债权的审查需要,要求丙方协助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各级供应商与交易相关的文件、数据与信息,乙方负有对相关信息保密的义务,但依照协议约定、法律法规及有权机关要求应当予以查询或披露的除外。
5.丙方的权利义务
丙方应根据本协议或乙方要求对保理融资申请人通过云链平台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及单据进行审核,并对保理融资项下的交易背景以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核,以防遗漏影响保理融资的重要事实。
6.违约事件及处理
违约事件发生后,守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和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5.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7%;其中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5.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3%;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0.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3%;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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