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6日 03:19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43公司简称:青海华鼎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其中委托出席1名,独立董事李正华因公委托独立董事张斌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257,552.4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21,803,084.08元,故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公司机械装备板块运行虽经历起伏,但运行态势总体向好。受交通物流不畅等影响,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延续,货款回收难度上升,国内市场需求总体偏弱。

2023年度,公司主要从事数控机床产品、齿轮(箱)、电梯配件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立式、卧式加工中心系列产品、齿轮(箱)、电梯配件、精密传动关键零部件等。上述产品广泛应用于通用机械、工程机械、航空航天、汽车、汽配、轻工等行业和领域。公司于2024年1月完成了青海青一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青海青一”)股权出售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出售全资孙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后,青海华鼎将不再生产机床产品,不再涉及机床营业范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备注:公司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青海华鼎0.0044%的股份,同时在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中所取得股份的股东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溢峰科技”)分别将其持有的青海华鼎4.10%和4.10%股份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的股东提案权、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大会表决权等)不可撤销地、不设限制地及无偿地全部授予青海重型行使。青海重型实际支配青海华鼎股份表决权的合计比例为8.2%,另外公司目前的董事会过半席位由青海重型提名并当选。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备注: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中所取得股份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的股东提案权、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大会表决权等)不可撤销地、不设限制地及无偿地全部授予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行使。2021年6月29日,深圳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于世光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东授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青海华鼎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不设限制地及无偿地全部授予于世光行使,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或至创东方富达不再持有青海华鼎股份之日止。2023年7月19日,深圳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于世光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东授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将《股东授权委托协议》的有效期自2023年7月19日起延期两年或至甲方不再持有青海华鼎股份之日终止。

2022年12月25日,安吉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十样锦”)与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现有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同时,王封与于世光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王封作为十样锦实际控制人,通过控制溢峰科技以及与于世光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拥有上市公司13.33%表决权,于2023年1月20日溢峰科技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川工业园区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于世光、朱砂夫妇变更为王封。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封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1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增持后,王封先生实际支配青海华鼎股份表决权的比例增加至15.26%。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受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不景气,直接波及电梯行业,行业内竞争日益激烈。全资子公司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广东精创”)作为电梯配件配套企业,亦受到电梯行业不景气的影响。但公司2023年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面对行业的挑战迎难而上,公司上下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把影响降到最低。针对问题与不足,重点从供应链优化管理,安全库存和最高存量控制,采购价格控制等措施;采取工艺优化,提高加工效率,降低制造成本;狠抓质量,降低废品损失和返修退货等售后费用,提高客户满意度;拓展领域、提升毛利率等多个方面严控狠抓,做到工作52个细化、责任到位。同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广东精创研发投入同比增加了243万元,增长了27.6%;报告期内完成电梯配件9.76万台套,同比下降8.03%;广东精创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5亿元,同比下降2.70%。

2、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随着工程机械行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市场总体需求虽处于季度性、不规律性的波动调整,公司及时结合经济形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年初经营目标为根本,以“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突破困难、实现目标”工作原则,实现主要经营指标较上年同期均有提升。

3、由于全资孙公司青海青一因生产地相关配套产业逐步关停,公司采购销售两头在外,长期处于亏损和微弱的盈利,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保持青海华鼎的稳定发展及“青海一机”品牌的延续,将持有青海青一100%股权协议转让给青一机数控机床(江苏)有限公司,并顺利的完成了股权过户变更手续以及人员安置和交割。

4、总裁办公室工作情况:2023年,总裁办公室自换届以来共召开16次例会,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办公室积极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紧紧围绕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加强内控管理,开源节流,加强对各实体公司管控,加强对各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对停止经营的公司等进行梳理,对长期不使用的账户及不经营业务的公司进行注销,对旗下各物业进行管理及运营,对闲置资产进行招标处置,对应收账款进行跟进清收等。

报告期内,总裁办定期组织各子公司负责人召开经营情况分析会议,秉着对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制定公司经营目标,建立奖惩机制,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解决其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引领其加强安全意识、质量管理意识及成本节约意识,加强产品研发及开拓市场意识等。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4-015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第八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3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上午10时在广州亿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封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正华因公委托独立董事张斌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海华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提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257,552.49元,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21,803,084.08元。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青海华鼎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9、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覆盖生产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该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青海华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报酬分别为人民币55万元和25万元。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审计报酬的基础上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报酬。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发表了意见: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年度考评情况,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发放。

具体薪酬详见《青海华鼎2023年年度报告》中“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发表了意见: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年度考评情况,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发放。

具体薪酬详见《青海华鼎2023年年度报告》中“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董事牛月迁兼任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李祥军兼任董事会秘书,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10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通知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3)。

以下议案,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青海华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青海华鼎董事会发表了《青海华鼎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青海华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4-016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监事会于2024年4月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上午10时在广州亿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如娇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发表了意见: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年度考评情况,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发放。具体薪酬详见《青海华鼎2023年年度报告》中“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下议案,还需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3)。

三、监事会认为: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本决议作出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强化。2023年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4、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执行,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内控实际状况,同意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表述。

立信对青海华鼎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青海华鼎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对〈青海华鼎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4-017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暨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逾期,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性质,以单项和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组合。

2.信用减值情况: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本期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5万元、515.97万元、437.0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确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进行比较,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资产减值情况:

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642.39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731.15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2,818.22万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的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1,143.32万元,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143.32万元。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结合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4-01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暨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01-24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7)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滕海军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蓝昭堂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干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听取了会计师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青海华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暨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4-019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10,000.00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5,98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技改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本公司及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贷款、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10,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二路北段24号

(2)法定代表人:冯刚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经营范围:高科技产品、齿轮、变速箱产品开发、制造;石油机械、工程机械、煤碳机械、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对外协作加工;设备修理改造(特种设备除外);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6)财务状况: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 15,140.51万元,负债总额 14,046.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77%,营业收入为 4,803.72万元,净利润为-2,490.66万元。

2、被担保人的名称: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砺江路11号

(2)法定代表人:肖倩影

(3)注册资本:7,000万元

(4)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6)财务状况: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 21,806.87万元,负债总额19,646.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0.09%,营业收入为 26,496.23万元,净利润为-3,400.08万元。

3、被担保人的名称: 广州市捷创金属机械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砺江路

(2)法定代表人:肖倩影

(3)注册资本:54.7万元

(4)经营范围: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孙公司

(6)财务状况: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 2,023.15万元,负债总额1,991.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41%,营业收入为1,678.82万元,净利润为-508.8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担保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董事会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且在不超过累计担保总额前提下调节各全资(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金额。本担保额度在担保期内及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办理担保事宜均为有效,公司将在上述提供的融资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及子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98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8.21%,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该等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4-020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购买流动性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海华鼎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4、委托理财方式: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将投资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公司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有关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实施。

5、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6、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购买理财产品过程中的潜在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核查为主;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等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等投资业务的购买以及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4-02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4-02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2024年1月至3月份对所属企业检查其经营情况以及相关凭证的完整性和合规性时,发现公司2023年度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短期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事项及归还的基本情况

2023年5-12月期间,安吉十样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累积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679.9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归还前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金2,679.90万元,并根据资金占用金额、资金占用天数按6%的年化利率于2024年2月收取累计利息42.5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青海华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整改措施

在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后,公司就本次发现的问题的严重性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传达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从公司内控内审出发,就本次检查查出的问题进行深查和整改,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公司对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根据资金占用金额、资金占用天数按6%的年化利率进行利息收取。

(二)定期定时开展公司全体各级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培训。

(三)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公司内审内控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管理与监督,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致歉

针对上述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公司相关股东、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对上述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真诚地向公司的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并深刻认识到此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各项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守法合规意识,避免违规资金占用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4-02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18号4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刊登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9:00一16:30

2.登记地址: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18号4楼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5月9日17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李祥军 联系电话:0971-7111159 联系传真:0971-7111669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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