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在泰国生产基地投资事项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申请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设立泰国公司及海外架构搭建、签署土地购买等相关协议或文件,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泰国公司的设立登记,并已完成备案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国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
依照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南亚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公司”)近日与BORTHONG INDUSTRIES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签订《土地买卖合同》,泰国公司拟出资约127,627,625泰铢向卖方购买面积约40余莱土地。卖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是公司实施海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开拓海外市场,建立产品海外供应能力,更好的满足国际客户的订单需求。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降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可能对公司形成的潜在不利影响。
2、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泰国公司在设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运营管理、市场变化、法律监管等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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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码:2024-018)。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2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66,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25.00元/股,最低价15.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87,436.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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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7,866,401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于本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3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监事陈小东的交易行为系执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严格遵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进行减持,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其减持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李巍于2024年2月28日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其股份变动系担任高管前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交易行为。经核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激励计划之前,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自查期间,除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共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其交易是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交易行为。经核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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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包秀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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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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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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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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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包秀银、黄剑克、高海、包秀春、郑广乐、包爱芳、周巨芬、包思娇、包航榆、包垚崇、包秀良、包爱兰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吕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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