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3 证券简称:云天励飞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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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31日,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及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29元/股,最低价为28.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5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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