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6日 03:1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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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152 公司简称:维科技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0,300,989.0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4,530,289.58元;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为-46,568,503.40元,未分配利润为261,286,455.83元。

经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消费类电池和动力类电池。锂离子电池的行业发展周期性主要受上游电极材料的技术发展、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电动交通工具和储能装置的影响,目前消费电子产品类锂离子电池已经处于较为成熟稳定阶段,动力和储能锂电池仍处于高速增长阶段。

在消费类电池领域,近年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需求量不断扩大,为消费类电池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应用基础。总体来看,在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传统消费类领域,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较为稳定。智能手机市场呈现止跌回升态势,发展中国家仍处于智能手机普及阶段,市场潜力巨大;笔记本电脑市场呈现跌幅逐渐收窄态势,随着新一波换机潮的到来,市场将恢复增长。

在动力类电池领域,中国已成为新能源汽车全球最大的制造和消费国,也带动新能源动力锂电池产业的持续高速增长。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推进,可再生能源占比逐年增高,储能市场也不断扩大。未来,可再生能源的普及和可持续能源的实现,使得电池产业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2)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新能源领域近二十年,具备电芯制造、封装和系统整合方案一体化能力。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是国内排名前五的手机电池供应商,连续多年获得传音等企业的优秀供应商奖,得到客户充分的认可。

公司在做强3C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小动力电池业务,是国内E-Bike主要电池供应商之一;公司充分利用钠电研发的先发优势,布局钠电产业,率先建成GW级产线,开拓钠电储能应用、低速车、特种车辆等市场,成为国内领先的钠电应用方案提供商之一。

1、 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业务介绍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消费类电池(包括聚合物电池、铝壳电池)和小动力电池(包括两轮车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消费类电池服务的市场包括手机、笔记本及平板电脑、移动电源、智能家居、无人机、可穿戴设备等。

小动力电池服务的市场包括两轮车、电动工具等。

(二)公司主要产品

(1)消费类电池(聚合物电池和铝壳电池)

1)主要产品:纯锰电池、三元电池、三元加锰电池、三元加钴电池、纯钴电池

2)应用领域: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电源、智能家居、无人机等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①智能手机

公司与传音、TCL、华勤、中兴通讯、飞毛腿(供应MOTO手机)等知名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多家用户优秀供应商奖项,对该等客户持续保持了较高的市场份额。

②笔记本电脑

公司依托与汉通、SIMPLO、飞毛腿(供应联想平板电脑)等知名电脑厂商及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实现了较为稳定的订单及销售收入,并获得了良好的业界口碑。

③无人机

随着5G的到来,无人机应用领域越来越广,通过搭载高清摄像头,小型无人机可以在高空拍摄、录制影视素材,公司提前布局无人机电池产线和技术,已得到行业大客户的认可。

(2)小动力和储能电池(圆柱形电池包、动力型软包电池和方型铝壳电池)

1)主要产品: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钠离子电池

2)应用领域: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等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①电动两轮车

公司凭借产品的技术优势和产能规模的持续扩大,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等国内头部整车厂建立了合作关系。

②智能家居

智能家居凭借智能化、便捷化特点,受到消费者青睐,在家居领域渗透率持续提升。公司与苏州爱普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杜亚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③储能电池

储能电池主要用于电网侧、发电侧,提供能源利用效率,平衡能源供需差异,稳定电网运行,降低用电成本。公司着重开发以钠离子电池为特色的储能产品,同时布局电网调频储能和新能源汽车超级充电站专用的高倍率电池。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了供应商准入统一管理和订单采购授权执行的采购模式,建立了完整的采购管控系统,通过严格的评估和考核程序遴选合格供应商,并通过技术合作、长期协议、合资合作等方式与供应商紧密合作,以保证原料、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以及成本竞争力。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以客户需求和市场为导向,综合考虑客户需求安排生产,减持自动化改造,推动建立自动化生产线,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在确保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人工成本,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直销方式为主,获得终端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成为其合格供应商;根据客户提供的订单需求,设计定制相关电芯或电池产品,组织生产后再销售给客户。在企业内部以销售、研发、品质、技术支持等部门相协同的机制,根据客户对产品的需求,组建项目组,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公司目前已与国内外知名智能终端产品品牌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商贸合作关系。

(4)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销售是公司收入、利润和现金流的主要来源,同时逐步加深在小动力锂离子电池领域的布局。同时,也在进一步布局钠电新产业、新赛道,加快钠电示范应用市场开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内总资产32.39亿元,比期初减少了7.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17.98亿元,比期初减少了4.87%。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8.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

(三)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月湖金汇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良琴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拟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0,300,989.0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4,530,289.58元;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46,568,503.40元,未分配利润为261,286,455.83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审议同意《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审议由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公司向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下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公司向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担保额度、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关联董事陈良琴、何易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将继续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关联董事吕军、李小辉、周一君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八)审议通过《关于以资产抵押和质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规范公司的大额资产处置行为,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在向银行(债权人)申请信贷的事项中涉及的资产抵押和质押行为进行授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和质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下的,且金额低于7亿元,授权董事长在本额度内签署相应的信贷(抵押和质押)合同;

2、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和质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上的,或金额高于7亿元,对超出额度后的信贷(抵押和质押)合同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资产抵押和质押金额以账面价值余额为计算标准;

4、控股子公司发生上述事项的,视同本公司行为,由董事长(会)依据上述条款进行授权,并由公司委派的董事(股东代表)在所任职的企业依照公司的决定和法定程序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继续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50%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包括低风险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基金以及衍生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借款类等产品市场投资,同时亦在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公司在理财投资的实际操作中一直遵循谨慎、风险控制的原则,定期将理财投资的运作情况向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汇报。今后公司将继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理财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理财投资的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参股公司及、维科控股之间发生,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关联董事陈良琴、吕军、李小辉、周一君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拟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并及时进行对外信息披露。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23年末公司对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有关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清理,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950,467.9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4,298,339.51元,合计影响当期损益110,248,807.5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报酬标准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经考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如下:

备注:杨东文、楼百均、阮殿波、薛春林因换届卸任,薪酬于2023年11月1日停止计算;

何易、冷军、林宁因换届聘任,薪酬于2023年11月1日起算。

关联董事陈良琴、何易、冷军、林宁、吴巧新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定于2024年5月6日上午9点30分,在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8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0,300,989.08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4,530,289.58元;2023年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为-46,568,503.40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1,286,455.83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资金与财务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9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维科”)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维科”)

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新能源”)

江西维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维科”)

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维科”)

以上被担保人除了维科新能源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宁波维科、东莞维科、江西维科、南昌维科以及控股子公司维科新能源提供最高限额为7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 实际已经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为宁波维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已为东莞维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已为维科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已为南昌维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已为江西维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接受财务资助人名称:

江西维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乐电池”)

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新能源”)

● 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为17,000万元

● 实际已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为维科新能源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7,600万元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9%。本次被担保方维科新能源、江西维科、南昌维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7,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借款余额。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同意2024年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有关互保详情如下:

1、担保预计额度

注:以上公司除维科新能源外,其他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科新能源由公司及宁波维新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有,其中公司持股60%,宁波维新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股40%;

在授权有效期内,如上述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上升为70%以上的,则仅可在上述列示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3、担保内容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

4、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包括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维科新能源其他股东不提供担保。

5、担保金额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6、担保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财务资助情况

1、财务资助预计额度

备注:维乐电池由公司及南昌市新建区天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中公司持股76%,南昌市新建区天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4%。

2、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占用费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财务资助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5、授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根据维科新能源、维乐电池的业务开展情况,在核定范围内处理具体财务资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6、上述借款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7、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

(1)维科新能源40%股份持有者为宁波维新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维新同创”),该公司由维科技术部分董事、高管人员担任合伙人,其余股东均为自然人,系维科新能源的经营管理人员,维新同创为上市公司关联方。维乐电池的24%的股份持有者为南昌市新建区天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2)维科新能源、维乐电池的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较低且不具备对维科新能源、维乐电池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考虑各方股东的实际情况,经协商,本次维科新能源、维乐电池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维科新能源、维乐电池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亦未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三)本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相关子公司基本情况

1、宁波维科

2、东莞维科

3、维科新能源

4、江西维科

5、南昌维科

6、维乐电池

(二)相关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财务资助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核定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财务资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财务资助事项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财务资助,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维科新能源、江西维科、南昌维科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被担保方江西维科、南昌维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方维科新能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其他少数股东主要以经营管理人员为主,不实际控制被担保对象。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财务资助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有利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共享授信资源,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公司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是基于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互保有利于各方持续稳定地开展融资业务,财务资助能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累积对外担保、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9,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79,806.59万元的21.69%;

公司为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提供担保余额7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9.49%,维科控股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8,000万元;公司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为7,6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79,806.59万元的4.23%;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维科控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维科控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65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

1、额度:最高余额折合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借款。本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单笔额度和利率:单笔借款的借款金额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定,每笔借款利率不高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3、借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借款和通过金融机构的间接借款等方式。

(二)本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650万元。本事项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由于维科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关联法人情形,公司向维科控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47832K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4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维科控股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向维科控股借款利率按不高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将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协议内容合法,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理可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借款额度的事项。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650万元。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议案》,关联董事陈良琴、吕军、李小辉、周一君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金额: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金额: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47832K

成立时间:1998年5月14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注册资本:107,065,497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主要股东:何承命持有43.77%

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南昌瞬能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瞬能技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D0EF593W

成立时间:2023年9月26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经开区坚磨大道699号10#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胡世勇

注册资本:20,000,000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电池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蕴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

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维科控股持有本公司28.9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法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瞬能技术2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良琴先生为瞬能技术副董事长,瞬能技术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销售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收取纺织品加工费以及物业服务费等;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其采购家纺用品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于2006年3月6日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其有效期限至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但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通过对公司与关联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的审阅和对有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超出预计范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属于正常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针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类减值损失110,248,807.50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950,467.9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4,298,339.51元,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①上表数据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950,467.99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预期信用减值损失16,429,089.27元,应收票据预期信用减值损失19,911.02元,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转回498,532.30元,主要系计提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及深圳爱换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09,254.38元,主要系计提合同保证金减值所致。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67,688,016.55元,主要系计提库存商品及呆滞原材料跌价所致。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6,012,065.68元,主要系对闲置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所致。

4、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1,000.00元,主要系计提子公司业务调整后相关软件资产的减值所致。

5、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2023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368,002.90元,主要系计提铝壳锂电池生产线拆零设备减值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各方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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