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年04月16日 03:2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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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东方锆业,证券代码:00216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8日再次异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短期内股价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2023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500.00万元至6,75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5.45%-168.18%;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900.00万元至7,2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3.00%-177.87%。

● 公司近日启动了筹划转让控股孙公司Murray Zircon Pty Ltd(简称“铭瑞锆业”)股权事宜,经初步测算,本次筹划的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收购意向书及其他正式协议,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回函说明,不存在影响东方锆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 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短期内股价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期固态电池概念受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目前仍处于提供样品供一些固态电池材料厂家研发的阶段。公司成立了专门的技术研发小组,加大对应用于固态电池电解质的氧化锆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投入。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近日启动了筹划转让铭瑞锆业股权事宜,经初步测算,本次筹划的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收购意向书及其他正式协议,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未完成法定程序、交易未正式实施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在筹划本事项过程中,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范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回函说明,不存在影响东方锆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3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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