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2日 11:00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92 公司简称:长城电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954,194.3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382,876.78元。因公司2023年度亏损,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公司董事会基于当前业务开展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装备制造业下属的电工制造行业,汇聚了发电、输变电、配电、用电设备及电工器材制造等一系列重要产业,是国民经济装备制造业的主要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国电工制造行业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现今我国电工制造行业已经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力发展道路,发电装机、发电量、新能源装机、输电线路长度、变电容量连续多年保持世界首位,进一步保障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持续增长的民生用能需求。电工机械制造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产值和出口交货值同比均实现了持续增长,行业发展总体比较平稳。在市场和产业发展方面,一方面受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细分行业分化有加剧趋势,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提出,将加速能源体系重构,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以风能、核能、太阳能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清洁、节能新能源发电迎来快速发展阶段,为行业企业的产业、技术和市场转型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报告期内,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水电装机4.22亿千瓦,同比增长1.8%;火电装机13.9亿千瓦,同比增长4.1%;核电装机5691万千瓦,同比增长2.4%,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风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另一方面,本行业属完全竞争行业,行业市场国际化趋势日趋明显,同时受行业准入门槛低,中小企业众多,产业发展无序,重复投资,产品和技术同质化严重等因素影响,企业创利能力被进一步削弱,行业产业链发展不均衡、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市场资源集中度不高,尚未有效形成产业相互配套协作的集群化规模发展模式,在国内市场国际化趋势下与国外知名企业相比在技术和品牌等核心竞争力方面尚存在短板与差距。

公司主要从事高中低压开关成套设备、高中低压电器元件、母线槽、电气传动自动化装置、新能源装备等电工电器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水电运营与管理等业务。电工电气产品业务是支撑公司经营发展的核心产业,现已基本形成以高中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元件产品、工业自动化装置为主导的电工电气输配电产业和工业自动化产业系统集成发展为主体,以区域物流配送服务产业及以钣金箱壳制造、电镀和喷漆专业配套产业为核心的生产服务型产业集成发展为辅助的产业格局,已初步形成公司产业集群化规模发展的运营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057.64万元,同比减少4,044.44万元,降幅1.87%。收入构成主要变动有:开关柜业务收入增加312.81万元,增幅0.24%;电器元件业务收入增加1,181.02万元,增幅2.89%;工程项目业务收入增加6,205.45万元,增幅65.61%,系本期新承接光伏新能源项目产生增量;自动化装置业务收入减少2,596.90万元,降幅13.87%;物流贸易业务收入减少6,445.29万元,降幅62.82%。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营业成本179,560.05万元,同比增加2,639.78万元,增幅1.49%。成本构成主要变动有:开关柜业务成本增加4,370.32万元,增幅3.99%;电器元件业务成本增加969.68万元,增幅3.05%;工程项目业务成本增加6,952.93万元,增幅88.16%;自动化装置业务成本减少98.71万元,降幅0.73%;物流贸易业务成本减少7,290.75万元,降幅73.15%。

本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率15.32%,较上年同期下降2.81%。主要是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加剧,获取订单难度加大,导致毛利率下降。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1,347.88万元,同比减亏2,715.7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95.42万元,同比减亏976.86万元,本期经营仍处于亏损状态。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4-13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13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万祥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正文及摘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城电工2022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9,954,194.3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382,876.78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因公司2023年度亏损,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新产品研发、技术升级及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公司董事会基于当前业务开展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24年度申请获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长城电工“十四五”发展战略,发挥上市公司优势,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2024年,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29.5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亿元;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2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3.5亿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亿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95亿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7亿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7亿元;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亿元;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2亿元。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请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控股股东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对长城电工在总体授信范围内开展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2024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2023年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计划

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修订的议案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开展省属企业“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对“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了中期评估,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及发展环境分析,对公司“十四五”规划进行了调整,通过系统梳理内外部环境、存在问题,对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完善和补充。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确定子公司主业和培育业务的议案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对省属企业主业管理的要求,聚焦主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稳步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充分考虑公司自身竞争优势和增长潜力,结合各自产业实际,就产业现状、构成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确定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业为“开关柜制造”和“断路器制造”,培育业务为“变压器制造”和“二次智能组件制造”;全资子公司天水二一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业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培育业务为“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全资子公司长城电工天水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及装置”和“生产性大宗物资购销”;控股子公司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业为“电气传动控制系统与装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装置”和“基于电力电子器件的变频及逆变装置”,培育业务为“新能源设备及系统集成”。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同意的意见:公司2024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正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市场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允合理确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万祥、杨天峰、张黎君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该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汇报。

十八、《关于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同时对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城电工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成员的变化,董事会拟对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原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4人):

主任委员:刘万祥。委员:杨天峰 张黎君 贾洪文

现调整为:

战略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刘万祥。委员:杨天峰 张黎君 张启龙 贾洪文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城电工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4-14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11:00时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和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及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也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运行状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以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综合公司的市场和业务发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结合年度总体经营目标,对2024年经营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预算报告的编制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制度。

六、公司2024年拟向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目前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412.66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4-15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954,194.3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382,876.78元。因公司2023年度亏损,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公司董事会基于当前业务开展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较大,钢材、铜材等原材料价格仍在高位运行,行业传统市场下滑趋势未得到根本缓解,新兴市场有效需求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诸多挑战。

2024年,公司在生产经营环节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公司在新产品研发、技术升级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将加大投入。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当前业务开展与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出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因业绩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三年规划(2021一2023年)》的规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及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及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也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4-16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信贷

业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开厂集团)、天水二一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二一三集团)、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传所集团)、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控公司)、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物流公司),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年度担保额度: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电工或公司)2024年度拟向被担保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长开厂集团、物流公司、天传所集团、长控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子公司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在未来一年期间,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长开厂集团、二一三集团、物流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天传所集团、长控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信贷业务担保,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决策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4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水市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润天大道

法定代表人:李彦红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中低压输配电气设备、控制设备、预装变电站、移动变电站等电气产品的研发、制造(含钣金及零部件加工、表面处理)、安装、销售、维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电设备配套件及本企业生产的仪器、仪表、机电配套件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电气工程总承包服务;电气工程咨询;电气技术输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租赁场地、房屋及设备。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开厂集团资产总额242,838.22万元,总负债181,973.46万元,净资产60,864.76万元,资产负债率74.94%。2023年度营业收入134,510.08万元,净利润-2,712.55万元。

2.被担保人:天水二一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秦州大道361号

法定代表人:何建文

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工业电器元件、仪器仪表、成套电气装置设备、工装模具、以及与之配套的塑料成型、金属成型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与销售服务,本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本企业自产的电器元件、仪器仪表与成套设备的出口(不含国家特许商品),以及自有资产的租赁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二一三集团资产总额90,027.76万元,总负债53,234.25万元,净资产36,793.51万元,资产负债率59.13%。2023年度营业收入50,058.50万元,净利润-3,228.93万元。

3.被担保人: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韩林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原材料物资、电器设备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电线电缆、五金交电的采购、销售、仓储。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物流公司资产总额20,729.56万元,总负债14,819.89万元,净资产5,909.68万元,资产负债率71.49%。2023年度营业收入17,669.41万元,净利润-424.95万元。

4.被担保人: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水市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廿铺工业园22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资本:798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电气传动及自动化系统与装置、石油设备、矿山设备、电厂(站)电气设备、电源设备、医疗设备电源、供热设备、动力机组及其控制系统、中低压变频器、电动汽车充电桩、立体停车设备、光伏发电系统与逆变设备、风力发电电气设备及变流设备、有源电力滤波设备、无功补偿设备、电能质量治理系统、计算机集成系统、电子工程与智能化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安防系统、自动化成套电气设备、电动汽车充电站智能运营管理系统、传动系统成套电气设备及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总包、配套、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及其配件的销售;机电设备工程安装;设备租赁服务;《电气传动自动化》期刊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股权7002万元,持股比例87.6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传所集团资产总额70,625.05万元,总负债68,390.35万元,净资产2,234.70万元,资产负债率96.84%。2023年度营业收入16,897.66万元,净利润-3,150.75万元。

5.被担保人: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润天大道长城电工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玉清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中低压输配电设备、起重机电器控制及制动装置、母线槽系列、高低压电器元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智能配电柜、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力工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及总包业务;机电工程、机电设备的总包、安装施工与维修。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股权7,161万元,持股比例71.6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控公司资产总额40,504.11万元,总负债35,733.48万元,净资产4,770.63万元,资产负债率88.22%。2023年度营业收入16,182.85万元,净利润-1,390.7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对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2.对天水二一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3.对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4.对天水长城控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5.对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在前述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事项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金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时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传所集团和长控公司的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对所属子公司在未来一年期间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信贷业务担保,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该事项符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2023年12月31日,长城电工及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0,776.54万元,占长城电工期末净资产的36.3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6,336.80万元。全部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024年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70,000万元,为公司2024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2,362.43万元的49.17%。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4-17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412.66万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截至2023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金额4,412.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3年度,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133.10万元,2023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37,109.3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3年度,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冲回资产减值损失2,418.85万元,2023年末合同资减值准备余额163.23万元,其他资产减值准备137.88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发现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低于成本价等原因,导致存货成本有不可收回部分,按单项存货不可收回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存货期末计量采用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96.86万元,转销转出存货低价准备856.58万元,期末余额为2,407.62万元。

3.在建工程

公司对于在建工程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2023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99.11万元,主要为天水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提减值,期末余额为499.11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4,412.66万元,导致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4,412.66万元。上述减值损失计提已体现在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2024年3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412.66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4-18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分别于2022年11月30日和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计政策依法作出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的主要变更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于使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备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的主要变更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②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

③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①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②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I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II第I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III第I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例如自收到发票后的30至40天),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例如与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属于同一业务或地区的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如分层区间)。

③第②I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及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至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本公司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经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审核意见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4-19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万祥、杨天峰、张黎君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未达到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688.35万元。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901万元,关联交易的项目及金额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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