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除议案7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8号百家汇社区20栋5楼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514-82090238
联系传真:+86-514-87736366
电子邮件:ad@aidea.com.cn
联系人:刘艳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61,75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777,642,0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79,833,781.03元,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506,826.4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3,045.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 210Z001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之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结项,其余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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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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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已于2021年末完成I期临床试验,评估注射用乌司他丁在中国健康成人中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及多次剂量递增的安全性及耐受性。I期临床试验显示注射用乌司他丁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022年以来,公司在I期临床试验基础上积极开展后续临床试验方案设计验证、外部专家论证以及CDE沟通工作,讨论拟选择的适应症及其对应的给药剂量、给药时机、疗效评价指标等。由于乌司他丁系从人体尿液中提取所得,物质基础复杂,国家对于此类注射剂产品审评标准日趋严格;虽然公司补充完善了乌司他丁物质基础相关的系统科学研究、产品质量控制策略以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等工作并取得了相关进展,但截至目前,CDE仍建议在已开展研究及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和论证。进一步地,2023年7月27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实施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对药物临床试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综合以上最新情况,本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无法于2023年内完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虽然该项目已经延期,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CDE仍建议在已开展研究及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和论证产品质量控制策略,且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对药物临床试验提出更高要求的客观环境没有变化,因此本项目后续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5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及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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