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裁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裁罗爱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3年8月30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2月29日,罗爱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35,893股,占增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10%,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16.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裁罗爱平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罗爱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48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5%;罗爱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25,27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49%。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十二个月内,罗爱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2月29日,罗爱平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35,893股,占增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10%,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16.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注:在罗爱平先生实施增持计划期间,罗爱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减少公司股份870,500股,其一致行动人之一、公司副总裁张斌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0股,综合导致罗爱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减少。),罗爱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688,69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5.03%;罗爱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24,956,29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4.49%。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2月29日,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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