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31日 02:39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3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季金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审阅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2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在公司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仁余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集团资本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调整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提名于兰英女士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于兰英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聘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陆松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在陆松圣先生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相关任职资格核准前,吴典军先生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七、关于聘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葛超豪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会议还听取了《江苏银行关于2023年度监管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江苏银行关于2023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的报告》《江苏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和董事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于兰英女士主要简历

于兰英,1971年生,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财务副总监(部门正职)、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陆松圣先生主要简历

陆松圣,1966年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农行江苏省分行审稽处科员;农发行江苏省分行财务会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财务会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会计结算处副处长、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内部审计处副处长;江苏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合规总监,盐城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苏银金融租赁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现任江苏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葛超豪先生主要简历

葛超豪,1984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银行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团队副经理,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二级部)流动性风险与定价管理团队副经理、经理,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二级部)司库与定价管理团队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资产负债管理部(二级部)司库与定价管理团队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4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成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年限,2024年度本行需进行变更。本行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共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警告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小红女士,高级会计师,自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5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美国密歇根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沈小红女士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华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优秀人才。张华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小骏女士,自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小骏女士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本行及本行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1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相比2023年度减少人民币55.2万元。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邀请招标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行原聘任的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本行自2016年起聘请毕马威华振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在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毕马威华振为本行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将满8年。毕马威华振对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在执行完本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年限,2024年度本行需进行变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行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需提请本行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行制度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参与评标工作。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本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德勤华永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和本行要求,本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和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聘请德勤华永为本行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5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近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吴典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分工调整,吴典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确认与董事会无不同意见,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行长职务。吴典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战略研究、市值管理、资本补充和子公司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吴典军先生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陆松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陆松圣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尚需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核准,在正式履职前由吴典军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因工作分工调整,田作全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任证券事务代表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对田作全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葛超豪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陆松圣先生主要简历

陆松圣,1966年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农行江苏省分行审稽处科员;农发行江苏省分行财务会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财务会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会计结算处副处长、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内部审计处副处长;江苏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合规总监,盐城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苏银金融租赁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现任江苏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葛超豪先生主要简历

葛超豪,1984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银行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团队副经理,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二级部)流动性风险与定价管理团队副经理、经理,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二级部)司库与定价管理团队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资产负债管理部(二级部)司库与定价管理团队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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