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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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30万元至490万元之间;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盈利250万至370万元。上述两指标相较与上年同期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应对今年的经济形势,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各方面的管理,重点加强了采购成本的管控及绩效考核的管理。
预计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约100万元,主要原因系收到政府补助。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最终披露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目前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六》到期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 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 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2021年8月30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11月3日、2023年3月7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还款延期协议之四》、《还款延期协议之五》、《还款延期协议之六》,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2022-034;2022-074;2023-015)。
公司无法于协议到期日(即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协议展期事项进行友好协商,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六〉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的肖诗强为公司时任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肖诗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与崔佳、肖诗强就协议展期及本金利息支付进行充分友好协商,待双方达成一致意向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预计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如双方未能最终签订展期协议,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偿还相关债务,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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