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2月15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北摩高科提问:据华夏时报记者柳川和陈锋的文章《北摩股权之争》称“资料显示,2021年京瀚禹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实现净利润2.61亿元,其净利润占北摩高科当年净利润4.22亿元的六成以上,2020年至2022年,京瀚禹的净利润分别为1.27亿元、2.62亿元、1.64亿元,2021年的净利润明显异常。”请问公司有没有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人为调节利润?以及真实披露财务信息?
公司回答表示:北摩高科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有年报均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任何调节利润的情况。
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并非全部计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而是根据持股的比例计入。京瀚禹是北摩高科的子公司之一,如果按照2021年北摩高科持有京瀚禹51%股权来计算,并表净利润为1.33亿元,尚不足三分之一,而2023年1-9月,京瀚禹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净利润仅为10%左右,对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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