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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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3年11月25日消息,山东航龙物流有限公司因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被淮南市交通运输局罚款50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山东航龙物流有限公司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案(车船号:CN2019893311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构成了违规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因未按规定配置防污染设备和器材,且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对山东航龙物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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