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3年11月18日 02: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8.5568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11月22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万丽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5、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1、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3)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结果,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3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31.6686万股。其中5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本次实际归属激励对象为31名,共计归属限制性股票28.5568万股,预计其余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将于第一个归属期内完成归属。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1人。另外5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预计其余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将于第一个归属期内完成归属。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22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8.5568万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4、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58,247,315股增加至158,532,883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13日出具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0769】号),对本次归属的31名股权激励对象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11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全部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缴款合计人民币2,250,275.84元,其中计入股本285,568.00元,计入资本公积1,964,707.86元。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08,293.1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58,532,883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5,568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内容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及2023年6月1日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拟使用3,000万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2023年5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3年5月3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2023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00.000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购买的最高价为28.90元/股,最低价为17.9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192.0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5月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00.0000万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并注销未转让股份。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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