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等要求。
1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与重庆证监局签订了《强化监管协同推动重庆辖区金融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平和重庆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邹新京共同见证了此重要时刻。
据了解,此举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省级派出机构层面的首个合作签约,是中央在渝金融监管部门积极融入新的金融监管格局的具体举措。此次合作协议聚焦以下关键领域:
一、共同推动行业党建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党建联建共建,夯实党组织在基层金融机构的核心功能。
二、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金融人才:建立监管干部教育培养联动机制和金融人才共育机制,共同培养高素质专业化金融监管干部队伍和金融人才。
三、支持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切实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的优质金融服务,共同培育具有竞争力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协同推动企业上市培育,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实施。
四、全面强化金融监管合作:按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总体要求,协同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强化数据共享和执法协同,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五、加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开展金融领域虚假广告整治,维护辖区金融体系稳定。
六、联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加强金融市场监测预警,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合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八、共同做好五篇金融大文章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双方共同发挥金融行业优势,指导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各类金融机构不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构建清晰完善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推动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
协议签署后,两家金融监管机构将在多个层面上协同开展工作,推动重庆辖内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稳健、高效的金融服务,为区域经济提供坚实支持。这一合作标志着重庆地区金融监管合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对于推动地区金融稳定与发展,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仅体现了双方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创新,也展示了对新的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它标志着中央在渝金融监管部门在加强党的领导、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监管有效性等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相关人士表示。
(作者:李愿 )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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