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3-03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23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举张成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确认其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简历附后。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修订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23-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修订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海淀区莲花小区的两套房地产公开挂牌出售,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1,588.27万元(不含税)。评估值最终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为准,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格为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公告》(编号:临2023-037)。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3-038)。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附:简历
张成伟,男,中国籍,汉族,1971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先后承担国家重大军工任务十余项,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机载自卫干扰专业副总师、领域副总师、航空产品部副总师、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所长,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3-036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章程》为准。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7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拟将其持有的北京海淀区莲花小区的两套房地产公开挂牌出售。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1,588.27万元(不含税),评估值最终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为准,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格为准。
●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海淀区莲花小区2号楼1单元607、608两套房地产,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588.27万元(不含税)。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3年11月8日,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型
博微长安持有的北京市海淀区莲花小区2号楼1单元607、608两套房地产,证载用途均为住宅。
2.交易标的的权属状况
标的资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人均为博微长安,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的运营情况
标的资产账面原值1,558,536.45元,于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为723,457.5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定价方法和结果: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1,588.27万元(不含税),评估值最终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为准,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格为准。
2.评估机构名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评估方法:市场法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为不动产类单项资产,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评估人员履行相应的评估程序,能够搜集到临近评估基准日期间的评估对象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可比较交易案例,所以选择市场法作为本次评估的基本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较近时期内发生的同类资产交易实例,就交易条件、价格形成的时间、区域因素(外部条件)及个别因素(自身条件)加以比较对照,以同类房地产的价格为基础,做必要的修正调整,得出评估对象房地产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
经测算,标的资产607室的评估单价为64,300元/平方米,608室的评估单价为64,930元/平方米,评估值=评估单价×建筑面积=64,300×112+64,930×133.7=15,882,700元(百位取整)。
4.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
5.评估假设:评估假设包括基础性假设(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资产继续使用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假设、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限制性假设。
6.评估参数及其合理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主要评估参数选择谨慎合理,评估项目计算过程准确。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挂牌底价,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格为准。本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标的资产,最终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和履约安排将在公开挂牌后确定。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博微长安增加经营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由于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拍卖方式进行,最终交易价格、交易对方、具体税费尚不确定,对公司财务的最终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对净利润影响以最终实际为准。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8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4:00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4日
至2023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和3已经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2023年11月23日下午17时前向公司证券投资部报名并办理出席会议手续(可以传真或电话方式报名)。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邮政编码:230088
4、联系人:吴晓琳、范云鹤
5、联系电话:0551-65391324,传真号码:0551-65391322。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23-039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龚杰洪先生、董事王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龚杰洪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璐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龚杰洪先生、王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龚杰洪先生、王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龚杰洪先生、王璐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龚杰洪先生、王璐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龚杰洪先生、王璐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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