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10:0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687,211.1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4,279.2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1.39%。公司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市场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

(2)公司实行3+1战略布局(即加大投入至电动化板块、光储充板块、汽车电子板块以及国际化),导致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综上,公司净利润短期承压,新板块业务有望在未来实现新的业绩与利润的增长点。

具体分析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2、利润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3、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5月25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以26.69元/份的行权价格向136名激励对象授予198.00万份股票期权,以13.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7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7月20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到行权期。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化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秀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化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蕊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秀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全体董事同意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2、董事会会议在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编制完成。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全体监事同意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2、监事会会议在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通过本次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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