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10:04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3-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满足部分项目建设资金以及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资本市场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魏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永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永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魏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永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永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3-48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迎辉先生召集。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5、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3-49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政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其拥有较强的实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3-52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为规避和减少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铜、黄金、白银期货合约,拟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风险等级较低,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套期保值是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规避价格风险的基本应用工具。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和减少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存在必要性。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根据全年金属计划产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上限,并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2、交易金额: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

4、交易品种: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铜、黄金、白银期货合约;

5、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6、资金来源:使用自有合法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公司建立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风险等级较低,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商品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信用风险:商品期货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取消产品订单,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技术风险: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商品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系统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风险。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将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管理。

6、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业务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合规合法操作;不断加强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商品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核查意见;

3、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3-53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规范调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经营范围

原经营范围:

矿产资源开采:铜矿开采;铜选矿、冶炼、加工制品;含金铜精矿、阳极泥、金锭、银锭、硒粉的生产销售;铜及铜合金、高精度铜板带、高性能压延铜箔、覆铜板的生产、销售;压力容器充装:氩的批发(有效期至2022年8月14日);硫酸、有毒品:硒粉、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氩(有效期至2022年8月14日);压力容器充装: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氩、氧的批发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有效期至2024年3月16日);冶炼弃渣(不含危险废物)的综合回收、销售;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业务:发电、企业内部工业生产水、电、热供应,电器试验、设备安装;原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采购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检验、检测、检斤计量、化验;工业射线探伤;衡器鉴定;环境监测;技术开发研究应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防雷装置检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客运通勤;一类汽车维修;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轮胎、润滑油;公路维修;搬运、装卸、仓储、物流、运输服务;货物配载;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调整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依法自主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仅限硫酸、硒粉、氧、氩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仅限硫酸、氧、氩的批发零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调整及增加的经营范围,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拟对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二条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编号:2023-51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

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为33.2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89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488家,审计收费总额6.10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新发,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云飞,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近三年,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77万元,较上年下降9.23%,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3万元,较上年下降9.47%。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其拥有较强的实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3-54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3年11月15日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垣曲县东峰山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00和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垣曲县东峰山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交的文件: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以备查验。传真或信函应在2023年11月13日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薛宁 吴霄

(2)电话:0359-6031211 传真:0359-6036927

(3)电子邮箱:ztsjtssb@163.com

6、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7”,投票简称为“北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和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 3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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