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10:0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建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秦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兵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秦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兵

公司负责人:秦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秦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兵

公司负责人:秦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兵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建元 编号:临2023-080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名,实际出席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信托公司治理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信托公司治理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对《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撤销长沙管理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建元 编号:临2023-081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表决监事3名,实际出席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立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对《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建元 编号:临2023-082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经营风险

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公司在严格落实存量风险资产处置的同时,逐步探索展业。但仍面临以下经营风险:

1、诉讼风险:自2019年以来,公司因前期信托业务中存在保底承诺引发大量诉讼。公司积极应对,妥善化解诉讼风险,但诉讼风险依然存在。

2、存续信托业务风险:截至2022年末,公司存续信托项目210个,受托管理信托规模1,387亿元。存续信托业务规模大、风险成因复杂,叠加宏观经济因素,处置难度很大。

3、收入规模同比下降: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53.97万元,同比下降53.03%。其中信托业务收入7,300余万元,涉及信托项目近20个,收入来源有别于往年度集中单一信托项目、集中度较高的情形,但总量较去年有所降低。

(二)其他事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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