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10:04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荆怀靖、总经理赵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宁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莲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事项

报告期内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9月22日,连云港神舟新能源已经收到第1至11期还款,每期8,000,000.00元,合计88,000,000.00元。

2、收购ESTRA Auto70%股权所涉劳资纠纷事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进展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上海航天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上航控股”或“申请人”)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下称"HKIAC")最终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1)驳回申请人的索赔;

(2)申请人应承担全部仲裁费用,并应连带偿还被申请人867,770.81港元(约合人民币81万元);

(3)申请人应承担自己的法律和其他费用,并应连带偿还被申请人的部分法律和其他费用568,095,948.00韩元(约合人民币309万元);

(4)驳回所有其他申诉和请求。

3、ERAE CS承诺事项(详见2023年半年度报告、临时公告2023-023、2023-033)

报告期内进展情况:

鉴于2023年4月18日,韩国破产法院决定正式启动ERAE CS复生程序,ERAE CS引用韩国法律关于破产重整专属管辖的特殊情况规定等提出管辖异议。为了确保香港上航控股合法主张债权,充分介入ERAE CS破产重整进程,以及为确保本案所涉债权将来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9月18日,香港上航控股向韩国破产法院提交《债权调查确定审判申请书》。韩国破产法院于同日当场确认受理本案,并确定受理案号(2023??1039)。

四、季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荆怀靖 总经理:赵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宁坡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莲萍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荆怀靖 总经理:赵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宁坡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莲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荆怀靖 总经理:赵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宁坡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莲萍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23-035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0月20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可,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市元江路3883号以现场召开,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何学宽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徐秀强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4名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同时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将择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23-037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0月20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元江路3883号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4名,监事许艳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胡伟浩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监事在列席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后,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其他议案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23-036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已满。

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决定其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兴华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27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8次和自律监管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注册会计师,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5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获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8年,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向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交《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前,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认真的审查,我们认为:中兴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中兴华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中兴华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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