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10:0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四)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燕露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燕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燕露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产品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侃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当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经过对原项目投资风险和公司自身条件进行综合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同时,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或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5、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8:30-11:30、13: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证券部。

(2)其他方式登记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3年11月10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通过邮寄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或传真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联系方式见“六、其他事项”之“(一)会议联系方式”。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9-87649856 传真:0579-8764953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邮编:321200)

邮箱:zq@sanmeichem.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淇翔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胡淇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不符合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条件。因此,调整独立董事夏祖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次调整后,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陶勇先生、夏祖兴先生、徐何生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产品生产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审慎评估,从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出发作出的决定。同时,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三美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美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保荐机构对三美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 拟投入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总投资108,00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4,925.99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4,403.16万元及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利息收入净额11.35万元、现金管理收益511.48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下同),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对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金额进行调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号)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733,761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3,716.59万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232.95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4,194.03万元(包括预付保荐费用1,200.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1,910.38万元、律师费用424.53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11.35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147.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289.60万元。2019年3月27日,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将募集资金净额181,289.60万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4,194.03万元,合计185,483.63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2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三美”或“公司”)。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925.99万元(注)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此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占原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98.52%,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2.72%。本次变更前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投资总额为5,0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12个月。项目拟对两台25吨锅炉进行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引进先进的烟气脱硫脱硝技术及废气泄漏与修复、在线监测设备,对厂内10吨以下锅炉进行煤改天然气,原厂区内新建一套天然气基站。

截至2023年9月30日,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96.84万元,公司已完成对两台25吨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厂内10吨以下锅炉的煤改天然气工程,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为4,925.99万元,其中125.9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8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二)变更原项目的原因

公司根据环保设施的整体运行情况、产品的生产情况以及未来产品的布局,确定相关环保处理设施的投入;同时,受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建设规划及建设进展迟缓影响,原项目投入有所减缓。公司已完成对两台25吨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厂内10吨以下锅炉的煤改天然气工程以及供热系统项目的建设,已较好地提升了公司的环保管理效率和环保治理水平,对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减缓。

目前,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产品结构、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因素,经审慎评估,为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变更原项目募集资金投向,优先投资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另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具体的环保监管要求,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有关环保提升建设项目,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拟投入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2、实施主体: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

4、建设内容:建设年产5,000吨聚全氟乙丙烯及年产5,000吨聚偏氟乙烯生产线,并建设配套设施、辅助及公用、环保工程。

5、投资金额:总投资108,000.00万元。

6、计划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为2年。

7、预计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171,778万元,年均税后利润27,399万元。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26.75%。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5.45年(含建设期)。

8、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kt/a聚全氟乙丙烯及5kt/a聚偏氟乙烯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金发改能源[2022]23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kt/a聚全氟乙丙烯及5kt/a聚偏氟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金环建武[2023]17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浙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3]14号)。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市场风险。国内外市场对FEP、PVDF等氟聚合物产品需求量增加,产品价格上涨。随着各大企业新建、扩产计划的实施,行业产能开始扩张,可能导致市场供求矛盾改变,造成价格波动,利润空间缩小,存在周期性波动风险,如行业产能扩充最终导致产能过剩、市场供过于求,将存在产品价格下行、并进一步导致新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技术风险。公司已组建项目技术团队,项目技术工艺成熟。公司尚未投产过相关产品,未来公司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是否能达到相应技术标准及达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审批风险。氟化工行业是安全环保监管的重点领域,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可能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而造成的延期建设或建设方案调整、取消的风险。

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国家或地区产业政策或安全环保监管要求变化、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不可抗力因素,对项目实施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建设期限延长或建设方案调整、取消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产品生产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审慎评估,从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出发作出的决定。同时,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当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经过对原项目投资风险和公司自身条件进行综合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三美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美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保荐机构对三美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后,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转账、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等。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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