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07:1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3-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退市与风险警示第三节财务类退市之 9.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负,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3)黑 01 破申 1 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公司债权人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泽人合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3、本公司于2023 年 6 月 5 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 01 破 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 时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

4、本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情况的公告》,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等议案。

5、经管理人告知,管理人于2023年9月9日10时至2023年9月10日10时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持有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农商行”)2.9171%的股权。

6、经管理人告知,管理人于2023年10月13日10时至2023年10月14日10时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公开拍卖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包(以下简称“股权和债权资产包”)。

7、经管理人告知,管理人于2023年10月13日10时至2023年10月14日10时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持有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90.11179%的股权。

8、2023 年 10 月 3 日 10 时至 2023 年 10 月 4 日 10 时举行第四次公开拍卖公司持有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农商行”)2.9171%股权的拍卖活动,成交价:人民币 4,412,800.00 元 。本次资产处置不影响损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9、2023 年 10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3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举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公司持有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 90.11179%的股权的拍卖活动,成交价:人民币 11,900,001.00 元。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京蓝北方园林 (天津)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产生影响,具体金额受本次重整债务清偿率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后续实施情况以及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最终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10、2023年9月28日发布的关于处置部分股权及应收债权资产的公告,公告号2023-078。截至报告日,该事项尚未成交,公司将根据后续实施情况以及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最终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郭绍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郭绍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3-08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6日以微信电子文件的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绍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披露该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3-08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微信电子文件的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阎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出具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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