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之下,擅自将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弘天投资至海南弘天的4.66亿元投资款,分别存为1.46亿元、1.5亿元和1.7亿元3张定期存单后进行质押,为王安祥的利益相关方提供担保,构成违规担保并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金额合计4.66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票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进展详见公司每月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与广西万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厚公司)、北京弘天、海南弘天及广西德天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天厚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持有的北京弘天15%的股权转给海南弘天和万厚公司共同指定的德天厚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股权交割。公司持有的北京弘天股权由原来的51%降低至36%,北京弘天自2023年7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850.00万元,并于2023年10月7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剩余的1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将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90日内支付。
(三)关于子公司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因2022年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改造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恐龙)运营的《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以下简称恐龙项目)自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出并迁出国家体育馆。2019年4月19日,印象恐龙与北京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风公司)、贺立德和覃晓梅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书》,约定各方继续合作运营恐龙项目,由贺立德和覃晓梅出资,按协议约定成立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建设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专用剧场,并出租给印象恐龙作为恐龙项目专用剧场。
贺立德、覃晓梅成立的桂林恐龙谷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恐龙谷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完成演出剧场建设,印象恐龙于2022年11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作协议书》,同时要求被告依约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在此之前,贺立德、覃晓梅、恐龙谷公司、大风公司也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公司及印象恐龙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要求印象恐龙支付违约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判决,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关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9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17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3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1,706.56万元。
(五)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并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股票过户登记,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顾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永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瑾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顾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永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瑾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6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表决董事1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6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远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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