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07: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61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二)公司重大投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LED驱动电源领域等新兴用胶市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广州市从化区投资建设“高端新材料智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约为30,000万元。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信息需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或文件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三)公司与武汉大学共建先进材料研究中心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武汉大学共建先进材料研究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武汉大学签署《共建“武汉大学-广州集泰化工先进材料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书》,共同组建“武汉大学-广州集泰化工先进材料研究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与武汉大学共建先进材料研究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2023-063)。

(四)公司为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继续向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提供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报告期内,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分别签订了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总担保额度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经销商将为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2023-038、2023-056、2023-069、2023-071)。

(五)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关联方安泰化学、邹榛夫、邹珍凡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068)。

2、公司拟向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城租赁”)申请1,900万元授信,公司及子公司从化兆舜拟与科城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租赁本金为1,900万元,租赁期间为36个月。公司及从化兆舜拟与科城租赁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租赁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关联方安泰化学、邹榛夫与科城租赁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租赁提供最高限额为6,000万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批股票锁定期于2023年7月6日届满,解锁日期为2023年7月7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74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珍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鸿桥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珍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鸿桥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2023-083)。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测算,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37.82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因此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84)。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1: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金明先生主持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2023-083)。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因此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84)。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9,378,165.58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方法如下:

1、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类型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3、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根据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客户类型对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本公司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2、对于非经营类低风险业务形成的应收票据根据业务性质单独计提减值。

(三)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378,165.58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9,378,165.5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反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因此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因此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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