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07: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叶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垣枝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淑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叶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垣枝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淑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3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3-029)。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萍华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3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3-029)。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6.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的情形,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投资期限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闲置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

7、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8、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存在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6个月以内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按照公司审批流程报批后方可实施。

(4)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月汇总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交董事会备案。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择机理财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6.2亿元人民币购买6个月以内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3、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42,813,198.53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均拟计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应收款项,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23,292,649.33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为4,678,932.52元,合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为27,971,581.85元。

应收账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应收票据

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未计提损失准备。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为-66,350.00元。

3、合同资产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合同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合同资产,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为0元。

4、存货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过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结合各业务的实际情况,认真评估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8,576,782.36元。

5、其他非流动资产

对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公司通过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结合各业务的实际情况,认真评估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为6,331,184.32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42,813,198.53元,该项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损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相应减少42,813,198.5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审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出色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审华共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5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人。

3、业务信息

中审华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83,65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0,8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499万元。

2022年度,中审华共承担27家上市公司和128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分别为2777万元和1680万元,共计4457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中审华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客户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华已购买职业保险,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符合相关规定,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基金为2,601.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081.7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审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1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吴淳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在中审华执业,从事证券审计服务业务20多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秀兰,201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3月开始在中审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李启有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公允合理定价。

2022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3年公司审计费用预计与2022年持平,实际支付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年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中审华提供的有关机构文件,包括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等,结合2022年度审计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华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华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拟续聘中审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11-08 康希通信 688653 --
  • 11-07 夏厦精密 001306 --
  • 11-06 泰鹏智能 873132 8.8
  • 11-02 中邮科技 688648 --
  • 11-01 纳科诺尔 832522 15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