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07:17 上海证券报

3.飞机融资租赁业务

子公司中货航与关联方东航租赁签署了《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中货航拟于2022年至2024年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若干架货机。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和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1-018)。

4.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和货运物流服务

(1)主要内容

①与东航股份

根据公司与东航股份签订的《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东航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向公司提供经营货运物流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机务维修及其附属保障服务;货运维修及其附属保障服务;信息技术保障服务;清洁服务;培训服务;物业租赁服务;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

公司向东航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提供其经营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机坪驳运服务、货站操作服务与安检服务;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

②与东航进出口

公司与东航进出口签订了《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协议,东航进出口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向公司提供经营货运物流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报关服务;外贸进出口代理及外贸运输服务;机供品采购代理服务;保税仓储服务;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

公司向东航进出口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提供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航空特货服务;货站操作服务;同业项目供应链服务;其他货运物流服务。

③与东航实业

公司与东航实业签订了《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协议,东航实业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向公司提供经营货运物流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货运物流相关车辆及设备服务,包括双方认可的各类货运物流相关车辆及设备的供应、租赁和维护保养服务等;物流货站系统服务,包括全自动智能物流立体库的建设和维护保养服务等;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范围内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范围内环境管理和安保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弱电工程和维护服务、客户服务等;酒店服务,包括住宿及餐饮服务、会务保障服务等;地面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通勤保障服务、车辆租赁服务等;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

公司向东航实业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提供其经营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多式联运服务;货站操作服务;同业项目供应链服务;其他货运物流服务。

(2)定价原则

关联人提供的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须参照市场价确定,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公司向关联人提供货运物流服务和货站业务保障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须参照市场价确定,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相关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不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定价和/或收费标准或不低于在正常情况下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前述所称“市场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市场价按以下顺序并考虑原材料成本、保障区域、保障设备成本、人工成本及具体保障要求等因素后确定(如有):(1)在该类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2)在中国境内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交易双方将指定部门或其指定人员主要负责核查同类型服务的市场平均价及条款。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货运物流业务保障和货运物流服务方面发生的交易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

(二)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与吉祥航空的航空运力采购及航空物流服务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

公司向吉祥航空采购航空运力,以丰富公司航线产品的多样性。同时,公司向其提供货站操作、多式联运和同业项目供应链服务。

(2)定价原则

公司向吉祥航空采购航空运力的价格是根据其对外公布价而定。公司向吉祥航空提供货站操作和多式联运服务的价格是根据双方签订的业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收取相应的费用,针对航空公司客户,货站使用单价按照机场级别不同采用市场调节价及政府指导价定价。公司向吉祥航空提供同业项目供应链服务,服务价格将根据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2.与科技宇航的航空器材维修及航空物流服务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公司向科技宇航采购维修服务,并向科技宇航提供同业项目供应链服务。

(2)定价原则:经招投标方式确定。

3.与中航信的信息技术服务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公司向中航信采购数据服务主要包括货运系统、承运人营销系统及新货站系统等服务。

(2)定价原则: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4.与法荷航的货站操作服务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公司向法荷航提供货站操作服务。

(2)定价原则:公司向其提供货站操作服务时,针对航空公司客户,货站使用单价按照机场级别不同采用市场调节价及政府指导价定价。

5.与广发银行的存款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公司拟在关联方广发银行进行存款业务。

(2)定价原则:公司在广发银行的存款系正常的商业银行存款,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均具有在相关业务中的经营资格,且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3-03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崔维刚先生主持。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姜疆先生授权监事崔维刚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参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姜疆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3-036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

第3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例会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召集,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汪健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东方浩先生因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李家庆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汪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并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交易文件,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德华、汪健、方照亚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党群相关职能部门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发布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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