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 水 电 公告编号:定2023-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9.93%,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带动净利润增长;二是本报告期非经营性支出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应增长。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57.05%,主要原因是购买材料、劳务等支付的现金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管理,公司于2023年9月注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控股股东党委书记、董事长任职情况
2023年10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职的告知函》,根据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张育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粤委干〔2023〕360号),广东省委批准,张育民同志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张育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粤府人字〔2023〕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任命张育民同志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公司承建的北江(韶关至乌石)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孟洲坝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金额97,890.64万元,合同工期41个月。该项目已完工,正在结算。
2.公司投资建设的“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投融资总金额195,600.00万元,工程施工总承包金额271,914.62万元,该工程已完工,正在结算。
3.公司与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估算总额为280,625.81万元,建设工程费用168,618.64万元,该项目暂缓实施。公司与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72,591.17万元,工程费用52,857.60万元,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4.公司承接的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工程,公司负责的工程施工内容金额为273,401.3718万元,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四)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投产运营的清洁能源发电总装机2,985.19MW,均正常运营。
新疆粤水电巴楚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配套储能和8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400MW)、粤水电巴楚县2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贵州省普定县猫洞来腰鼓100MW风电项目,广东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广东化州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71.194MW),湖南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和湘荣牧业公司养殖厂2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罗市镇(雨溪)12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腾源牧业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甘肃省嘉峪关110MW光伏发电项目,青海海东市乐都区44MW分散式风电项目,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101.205MW)正在建设当中;新疆布尔津风力发电项目三期(49.5MW),新疆托里县粤通能源禾角克风电项目一期(49.5MW)、二期(49.5MW)等正在做投资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滟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雄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710,574,736.63元。
法定代表人:谢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滟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雄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4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3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三、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场三期30MW项目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在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大布镇投资建设韶关乳源大布风电场三期30MW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19,962.65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场三期30MW项目的公告》。
四、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由下属公司佛山高明东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的屋面投资建设11.5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6,195.80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五、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瓦提100MW光伏项目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境内投资建设100MW光伏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42,691.60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瓦提100MW光伏项目的公告》。
六、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伽师500MW光伏治沙项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伽师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境内投资建设新疆伽师500MW光伏治沙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185,002.25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疆伽师500MW光伏治沙项目的公告》。
七、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5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3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及2022年1-9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4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背景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标的资产”)100%股权。2023年1月6日,公司完成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建工集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与建工集团均由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上述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及吸收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2023年期初及2022年1-9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三、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一)对2023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二)对2022年1-9月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三)对2022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及2022年1-9月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及2022年1-9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3年期初及2022年1-9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5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高明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下属公司佛山高明东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明能源公司”)在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的屋面投资建设11.5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6,195.80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明能源公司在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的屋面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4.61845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1.56MW,屋顶可利用面积约9.4132万平方米,项目动态总投资6,195.80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能源投资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高明能源公司增资。高明能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不超过1,239.16万元。高明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高明能源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1日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4-440608-04-05-231919、2305-440608-04-01-659055),于2023年8月14日取得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关于反馈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11.56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申请的复函》(佛供电计函〔2023〕138号),同意该项目接入。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该交易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佛山高明东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928号11座604(住所申报)。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3年4月21日。
5.法定代表人:杨树雄。
6.注册资本:200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高明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9.高明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高明能源公司聘请广东华诚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1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19号,属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如春,气候宜人,春夏风沙、浮尘较少。
项目地水平面年总辐射量约在4805.76MJ/㎡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QX/T89-2018《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可判定本项目场址处于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C”类太阳资源丰富地区且很稳定。因而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
本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工业厂房屋顶进行建设,周围未遮挡,无其他限制性因素,适合建设光伏电站。本项目充分利用佛山照明高明分公司共13栋建筑约136854㎡开发,电力送出和交通运输便利。
2.本项目光伏电站可利用屋面面积约94132m2,共敷设550Wp常规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26579块,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4.61845MWp。本工程采用196kW逆变器10台、300kW逆变器32台,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模式。
3.本项目首年发电量为1479.81万kWh,25年总发电量为34503.79万kWh,年平均上网电量1380.15万kWh,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为944.12h。
4.本工程施工期13个月,工程动态投资6,195.80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4,238.34元;工程静态投资6,081.2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4,160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按标杆燃煤电价0.453元/kWh(含税)。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00%(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50%(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11.90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光伏组件价格上涨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建安公司及能源投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881.69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4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场三期
30MW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能源公司”)在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大布镇投资建设风电场三期30MW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19,96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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