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表中简用词语释义如下: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郑素贞所持有的公司27,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临2015-048)公告、2016年4月13日发布的(临2016-001)公告、2019年3月27日发布的(临2019-014)公告、2020年12月25 日及12月29日发布的(临2020-037)、(临2020-038)公告及 2022 年12月24日发布的(临2022-064)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508,724,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3%;另有36,000,000股公司股份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1.95%。截至2023年9月30日,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34,901,68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5.83 %,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
(3)截止本报告期末,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文峰股份39,303,8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13 %。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5,740万元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子公司南通华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4348%的股权,形成投资收益2403.38万元。(详见临2023-003号公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
(2)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3年8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30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回购最高价格2.8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35元/股,回购均价2.54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966,707.93 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临2023-042号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出具《承诺函》,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文峰大世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电子商务”)认购守朴行业优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守朴基金”)2亿元基金份额产生的亏损承担差额补足义务。2023年9月28日,文峰电子商务收到控股股东依据承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差额补足款5,000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收到的差额补足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最终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详见临2023-055号公告)
(4)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周崇庆、左士萍、冉克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汤平、王钺、何兰红、黄明轩、顾晏、华杰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建华、李琼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钺为董事长,聘任何兰红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明轩、顾晏和秦国芬为副总经理,聘任黄明轩兼任财务总监,聘任何兰红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建华为监事会主席。2023年9月召开的公司职代会选举单美芹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兰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明轩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兰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明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兰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明轩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57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以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钺先生主持,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和江苏证监局《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办字〔2023〕76 号),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拟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1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61)。
关联董事汤平、王钺、黄明轩、华杰强予以回避。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62)。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59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9月份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四号--零售》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因经营结构调整闭店一家:
■
二、报告期内新增门店情况:
■
三、2023年第四季度暂无新增门店和闭店计划。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6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和江苏证监局《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办字〔2023〕76 号),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4,514.90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5,088.59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11.50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5家
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3,602.43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管理措施3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紫明先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赛福天(603028.SH)、莱绅通灵(603900.SH)、中天科技(600522.SH)、欧圣电气(301187.SZ)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靳军先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正大(002470.SZ)、廊坊发展(601700.SH)、赛福天(603028.SH)、丹化科技(600844.SH)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磁谷科技(688448.SH)、华西股份(000936.SZ)、春兴精工(002547.SH)、协鑫集成(002506.SZ)、悦达投资(600805.SH)、欧圣电气(301187.SZ)和汇鸿集团(600981.SH)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具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拟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1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2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和江苏证监局《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办字〔2023〕76 号),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
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5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在会议开始前的30分钟内在现场登记并出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59号文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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